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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哪些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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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继承。公租房是公房,属于公有财产。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而租住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所以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女儿是不能继承公租房的,要对公租房进行腾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3种观点: 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一、直管公房可以继承吗直管公房不可以继承。直管公房一般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国有房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承租住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一起居住满2年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租用该住房。由于承租人没有公房的所有权,没有房产证,所以不可以继承。二、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不能继承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不能继承。承租人死亡的,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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