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严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零目标是指零伤害、零事故、零损失。为实现“零事故、零死亡、零通报批评”的安全生产“三零目标”,确保生产安全,防止悲剧发生,邓渊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1、高度重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2、加强学习。平时要注重和加强安全生产知识、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3、遵章守纪,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 第一条 基本原则。(一)典型引领、创新发展。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等典型经验做法(详见附件1),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开拓创新,不断推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新举措、新模式。(二)分类施策、逐步推广。围绕用电报装时间、环节、成本、供电可靠性等方面,针对不同用户类型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目标任务和提升举措,结合实际、先易后难,扎实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政企协同、合力推进。健全完善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和企业协同联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第2种观点: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安委会印发的全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主要聚焦在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安全大培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进行: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4、事故发生地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3种观点: 三项行动分别是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提出来的对策。二.安全生产三件建设指:(1)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安全生产基础建设;(3)安监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解释如下: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即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第一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提出来的对策。安全生产三件建设指:(1)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安全生产基础建设;(3)安监队伍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2种观点: 企业安全生产三基是指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三部分。基层建设,内在我们单位,现阶段主要是抓好班组这个安全生产的基本单元;基础工作,主要是抓好各项基础管理及档案记录管理;基本功训练。普通员工学操作技能和规程,普通管理人容员学法、学概念、学理念,专职安管员学法、学标准,学专业安全知识。国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种观点: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原则要求安全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相结合。治本之策包括制定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建立经济、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监管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至关重要。法律分析一、安全生产三同时是什么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安全生产的管理是什么目前我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什么(一)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二)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三)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五)研究出台经济,建立、完善经济手段(六)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七)加快立法工作(八)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十)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等现象(十一)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十二)完善监管,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结语安全生产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此,我们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完善经济手段,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责任,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倡导安全文化,完善监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预防事故,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第四十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预提核设施退役费用、放射性废物处置费用,列入投资概算、生产成本,专门用于核设施退役、放射性废物处置。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工业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