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吉林省补贴: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一、市场主体扶持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李宏在会上透露,面向“十四五”,为把握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时代跨越的重要窗口期,文旅部策划了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在财政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条 国家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五条 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内容、技术、业态等方面的创新,营造有利于涌现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社会环境。
第2种观点: 对于景区门票合作协议该怎么写的问题,首先,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格式,具体可以参考下面的一篇范文:甲方:____________旅游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__________旅游,开拓客源市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___________景区门票优惠协议。一、甲方对乙方给予___________景区门票打折的购票待遇。旺季(3月1日至10月底)门票6折优惠,淡季(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门票5折优惠。二、甲方对乙方老年团、学生团等特殊团队给予减免:凭本人有效证件,老年人、在校学生按四折折扣,并在此基础上再按七折计算购票;伤残军人、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人门票全免。乙方享受甲方搞活动时的门票优惠待遇。三、甲方在一年内对乙方给予促销补助,1000人以内部分每人补助1元,1000人以上部分每人补助2元,按未折扣前购票人次计算,合同期满一次性清算。四、乙方负有积极促销推介___________景区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在兑付促销补助时,乙方应提供促销宣传资料。五、乙方在购票时应提供传真或介绍信、通知单,以便甲方计售票和备案。六、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景区门票优惠协议,方可享受本协议规定的折扣和补助。七、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如遇门票价格性调整,门票折扣及补助办法不变。甲方在调整门票价格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八、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旅游局(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则按其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2025年,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增强,网络零售持续引领消费增长,高品质的数字化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电子商务深度链接国内国际市场,企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全球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丝路电商”带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持续走深走实。电子商务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引擎,成为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海南清单的基础上,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一步拓展试点探索的广度,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制度型开放,为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苏伊士运河是我国与欧洲等地货物运输的重要通道,商务部密切关注此次堵塞事件进展,第一时间联系有关商协会和企业了解情况。从各方反馈的情况看,此次苏伊士运河堵塞影响了我国企业的交货收货,相关航运的运价出现一定幅度波动。但总体看,此次事件对中国外贸的影响是突发的、短期的、局部的。目前苏伊士运河通航有序进行,我国与欧洲等地区的航线正逐步恢复正常,商务部将持续跟踪后续进展。为发挥物流对全球贸易的重要保障作用,我国将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物流领域的国际合作,与各国携手畅通跨境物流,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扩大二手车出口是推动国内汽车消费升级、促进畅通汽车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一个重要途径。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等部门先后推动支持30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来看,我国二手车出口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展望了2035年商务发展前景,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商务发展目标,即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取得新成效、推动高水平开放迈出新步伐、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彰显新担当、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得到新提升。《规划》提出,要围绕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商务发展和安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加快建设商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法律依据:商务部发布《“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规划》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贯穿全篇,强调了商务工作“三个重要”新定位,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重点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綦树利介绍了相关情况。记者会上获悉,海南十四五”时期的核心目标将把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能级提升,“海澄文定”“大三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增强。法律依据:《海南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第一条 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包括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自由贸易港税收、有序推进要素自由流动、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包括推动消费提质升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展高水平外向型经济、推动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联动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条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智慧海南”、高质量建设重点园区。第三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包括打造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完善开放创新机制。第四条 基本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包括积极拓展旅游消费业态、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化水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重点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綦树利介绍了相关情况。记者会上获悉,海南十四五”时期的核心目标将把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能级提升,“海澄文定”“大三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增强。法律依据:《海南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第一条 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包括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自由贸易港税收、有序推进要素自由流动、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包括推动消费提质升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展高水平外向型经济、推动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联动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条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智慧海南”、高质量建设重点园区。第三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包括打造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完善开放创新机制。第四条 基本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包括积极拓展旅游消费业态、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化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十四五”期间,海南将集中力量推进环岛旅游公路、生态旅游工程、全省免税购物系统工程、海南康养旅游建设工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高A景区创建工程、旅文系统会展工程、智慧旅文工程、主题公园工程、省会城市十大重点文化工程、博物馆发展工程、文化文物品牌工程、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体育品牌工程、市县体育“一场两馆”工程等15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标志性工程建设工作。法律依据:《海南省“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一、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二、全面提升体育事业水平三、构建特色体育产业体系四、深化体育和旅游融合五、推动体育改革创新
第1种观点: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吉林省补贴: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一、市场主体扶持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2种观点: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吉林省补贴: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一、市场主体扶持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李宏在会上透露,面向“十四五”,为把握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时代跨越的重要窗口期,文旅部策划了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在财政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条 国家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五条 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内容、技术、业态等方面的创新,营造有利于涌现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