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1、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全责。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影响,如果对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没有过错的,驾驶报废车辆一方负全责。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二、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具体是什么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2、行为的违法性,违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规;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4、行为应受处罚性,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机关。
第3种观点: 出了交通事故的车辆,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申请报废。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1种观点: 肇事车是报废车没有保险的赔偿方法:根据实际损失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机动车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肇事车是报废车没有保险的由肇事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车子是否有保险,只是决定最后相应的赔偿最终由谁承担,不影响受害人正常向肇事方索偿。没有保险的就由肇事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车辆损伤达到了报废的标准,车辆的维修费用与其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