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有纠纷扣留车辆如何处理1、有纠纷扣留车辆的处理方法如下:(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签有仲裁协议的,应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依法向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二、经济纠纷怎么打官司1、起诉和受理,事人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2、审理准备,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相应的证据;3、开庭,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次性扣6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属于无证驾驶,按照驾驶证使用规定,要扣6分,同时还有相应处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6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若司机的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是不允许开机动车上路的,要是违反了此条法律法规,那么交警部门将处以驾驶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违章罚款。(一)司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非常严重,因此,门处以司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违章罚款。(二)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按照驾驶证的使用规定,此违法行为要处以司机的驾驶扣6分。车损险有必要购买。保险本就是一种防范于未然的一种汽车产品,如何在最省钱的情况下规避最大的风险,是我们要考虑的。车辆损失险再保一个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和强制险,基本的驾驶风险就都已经涵盖,其余的根据需求及当地情况和车辆情况而定。尤其是在单车事故的时候,车损险的作用非常明显。比如自己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车碰了,这时候第三者责任险是不生效的,只能通过车损险理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从法律上,查封的车辆非正常行驶车辆,不能作为交警行政管理“相对人”,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其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的权威。人民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警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2、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3、查封车辆不在交警管辖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范围内,所以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4、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
第2种观点: 扣车取回方式如下:1、如果是因财产保全而被扣押的,则可以向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申请解除扣押,从而由解除保全措施,即可将车取回;2、如果是在执行中被扣押的,则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的义务后,就可以将车辆归还或主动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申请人向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车辆取回。执行车辆扣押流程是什么1、由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携带工作证、开具的介绍信、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到被执行人车辆所在的地交警部门;2、向交警出示上述证明材料,要求其协助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3种观点: 一、扣的车多久必须处理掉1、扣的车一年之内必须处理掉。轿车属于动产,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续行查封。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人民执行车辆扣押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由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携带工作证、开具的介绍信、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到被执行人车辆所在的地交警部门;3、向交警出示上述证明材料,要求其协助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有纠纷扣留车辆的,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一、有纠纷扣留车辆如何处理1、有纠纷扣留车辆的处理方法如下:(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签有仲裁协议的,应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依法向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二、经济纠纷怎么打官司1、起诉和受理,事人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2、审理准备,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相应的证据;3、开庭,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次性扣6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属于无证驾驶,按照驾驶证使用规定,要扣6分,同时还有相应处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6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若司机的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是不允许开机动车上路的,要是违反了此条法律法规,那么交警部门将处以驾驶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违章罚款。(一)司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非常严重,因此,门处以司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违章罚款。(二)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按照驾驶证的使用规定,此违法行为要处以司机的驾驶扣6分。车损险有必要购买。保险本就是一种防范于未然的一种汽车产品,如何在最省钱的情况下规避最大的风险,是我们要考虑的。车辆损失险再保一个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和强制险,基本的驾驶风险就都已经涵盖,其余的根据需求及当地情况和车辆情况而定。尤其是在单车事故的时候,车损险的作用非常明显。比如自己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车碰了,这时候第三者责任险是不生效的,只能通过车损险理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你的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3种观点: 暂扣驾驶证的情况: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作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一、驾驶证换证的原因:1、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2、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证;3、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换证;二、驾驶证换证条件:1、驾驶证到期;2、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3、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给车主。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就不能再扣车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二是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多久1、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五十一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是十天。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5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后不得超过65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从法律上,查封的车辆非正常行驶车辆,不能作为交警行政管理“相对人”,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其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的权威。人民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警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2、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3、查封车辆不在交警管辖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范围内,所以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4、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
第2种观点: 一、查封车多久会被扣车1、轿车属于动产,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续行查封。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二、如何查封车辆查封车辆的流程如下:1、在执行之前要区分被执行人的身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公民。被执行人的身份不同也会使得采取不同的方式;2、具体的查封、扣押程序。对于公民,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成年家属到场,同时其工作单位或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也应当派人参加。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因其形式不同于普通公民,故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从法律上,查封的车辆非正常行驶车辆,不能作为交警行政管理“相对人”,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其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的权威。人民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警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2、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3、查封车辆不在交警管辖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范围内,所以交警无权扣留查封的车辆。4、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它们行驶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行驶司法权,交警行驶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轿车属于动产,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续行查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2种观点: 一、刑事案件扣押车辆期限是多久1、刑事案件扣押车辆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刑事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轿车属于动产,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那么可以续行查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二、拘留分为哪些类型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轿车属于动产,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续行查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