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地方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有经济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受理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涉及的领域来确定。
在进行经济行政复议时,管理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复议的事项和受理机关,了解复议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据和理由,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申请。在受理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等待复议结果,配合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举例来说,某企业认为部门对其征收的税费有问题,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经济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等待财政部门的复议决定。如果复议结果仍不满意,企业可以考虑向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