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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应该去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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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人民通常管辖,但对于特定情况下的诉讼,如涉及不在国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失踪人、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人,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若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离婚起诉的程序和流程

离婚起诉的程序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一方决定提起离婚诉讼时,应该委托律师准备相关文件,如离婚申请书和陈述书。接下来,律师将在递交这些文件,并向支付相关费用。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庭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词。法官将听取双方的陈述,审查证据,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满意判决结果,可以提起上诉。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建议在离婚起诉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程序和流程,并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是按照被告的住所地,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根据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此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离婚起诉的流程包括委托律师准备文件、递交文件并支付费用、开庭审理、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词等。建议在离婚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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