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定,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
福建陪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