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立案标准: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新刑法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怎么判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故意提供虚假敌情导致作战部署作重大调整的;造成我方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特别重要的或者多件重要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和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毁损的;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等情形。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立案标准:(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二)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七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