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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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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需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赔偿请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同时,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被少分或不分。根据最高解释,当事人在离婚登记后提出赔偿请求,应受理,但已在协议离婚中明确放弃该请求的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单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民法典》规定女方有外遇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就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将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一旦婚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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