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必须在缴费期满一个月后享受。连续缴费不足六个月的,经审核后方可报销。中断两个月以上的,补缴期间不享受,重新参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