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
法律分析
1、“加付赔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后仍逾期不付所需承担的责任。该赔偿金是按照单位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适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加付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范围
加付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范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而言,计算方法涉及考虑损失的程度、责任的归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赔偿范围而言,通常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利益损失等方面。具体计算方法可能涉及到判决、协商一致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赔偿范围则可能包括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然而,具体情况需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案件性质以及判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计算方法和赔偿范围信息。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加付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范围因具体情况而异,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进行综合考虑。为了确保准确性,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