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摘要:文章从当前监理的实际出发,提出了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产生及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监理问题;解决方法;监理市场;管理技术
一、概述
我国引入工程建设监理制,至今已有几十年。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工程法律和法规及批准的建设文件为依据,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三大目标,公正地管理合同,为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监理市场至今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下文将对此类问题进行浅述并探讨解决办法。
二、监理市场不规范
(一)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
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垄断经营及业主自行监理只给监理企业上交一定管理费,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建设主体行为不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行为不规范还表现在随意更改设计方面,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公司,工程负责多来自外聘人员,而这些外聘人员大部分来自施工单位,他们会根据自己的施工习惯,随意修改施工图纸,如某工程项目业主不听监理方建议,擅自修改防火门,致使消防验收不能通过,延误了交工日期又相应增加了工程成本。
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给工程监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建设单位往往通过压
低承包价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目的。施工方边找资金边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设计单位因为赶工期,使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各工种之间错漏碰缺较多,对施工造成影响。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有依赖性,造成了监理工作量增加。
要规范监理市场,首先应使建设工程各主体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将国家的各项法规落实到实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协会,应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种法规制度。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
三、监理工作的局限性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监理工作在我省大部分工程中还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监理人员处于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对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的工程,很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仅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往往会降低监理人员多提出投资控制的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四、监理工作认识的误区
(一)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许多施工企业只有少数几个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技术工人少临时工多,实质上分包、转包现象严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监理人员往往成了施工员、质检员。加上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监理的指示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也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质量检查是全面的。
(二)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工程施工中一旦有问题就去找监理,这种认识未免偏颇和片面。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方面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五、监理工作不到位
(一)监理人员不到位
近年以来,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难以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因此一旦中标,监理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监理权力不到位www.lunwenwang.com论文网在线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
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第一次例会上有建设方明确授权。有些项目即使授予了监理投资控制权,在实际工作中也是流于形式,离真正意义上的控制相差甚远,承包商拿工程款不需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能拿到钱,导致监理人员也不能有效的对质量控制进行监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监理对检验合格的工程签发付款通知单,监理人员就可以有效的运用经济手段来控制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
(四)监理费用收取低
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取费虽然有国家规定的标准,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监理企业的监理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毫无根据地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使得不少项目无法达到应有的取费标准,资金不足使得各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监理工作的运转,这势必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加上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管力度不够。
六、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
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1.监理队伍良莠不齐。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从设计和施工行业“转业”而来,从年龄上看30岁以下的人员缺乏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离退休人员对新规范较生疏难以适应高水平监理工作的要求。从结构上看,设计出生的熟悉设计规范图纸吃的透,但缺乏施工管理和协调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施工出身的现场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不熟悉设计规范,对图纸吃不透;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一个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所必需具备的。在我国通过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只占一半左右,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有一部分在设计院工作,有一部分从事教学工作,有一部分人甚至不在建设行业,他们中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许多人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没有培训上岗证,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
2.监理企业专业结构不合理,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外聘人员多,工作中不能及时到位。监理单位应具备技术性咨询人员和管理性咨询人员,还必须储备设备监理、投标
代理、采购代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前期咨询等方面的人才,健全管理机构
3.现有监理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很难统一管理。监理队伍中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比较少,监理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二是监理企业对所聘用的人员把关不严,未进行严格筛选;三是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四是考试制度的影响,使会干的不一定能考上,能考上的不一定会干。
因此,培养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是提高建设项目进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监理市场的重要措施。要想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从长远入手,一是在大专院校开设监理专业,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监理人员上岗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三是监督企业落实监理人员的待遇,尤其是项目总监工资与责任倒挂;四是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抓好监理全员培训,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教育和专门培训工作。
另外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