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的特征分析与防范对策
内容摘要:随着信用卡市场的发展,信用卡套现问题频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文分析了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原因及危害等,并提出改善信用卡使用环境的对策。
关键词:信用卡套现 特征 防范
随着信用卡业务在我国的兴起,各银行机构信用卡发卡量急剧增加,截至2009年一季度,累计发卡超过1.5亿张。而在使用的过程中,信用卡套现问题频出。仅2008年上半年,各商业银行向中国银联报送的套现交易就超过4.2亿元,涉及商户6255家,远远超过2007年全年水平。其中,套现金额达千万元的大案频发,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于信用卡套现,目前较为普遍的定义是指持卡人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避开银行柜台或ATM取款,将信用卡中的消费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等方式部分或者全部直接转换成现金的行为。
信用卡套现的方式
(一)通过中介POS机套现
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中介的POS机进行虚拟消费,例如在信用卡额度内购买大件电器、手机、电脑等,实际上并没有实物交易,然后当场从中介手里拿取扣除手续费后的现金。中介机构的POS机符合银联标准,各个银行的信用卡都能受理,手续费一般在1%-3%之间。近年来,由于不法中介数量剧增,激烈的竞争迫使手续费最低下降到了0.5%,目前普遍维持在0.8%-1.5%之间。
采用此种套现方式,套现者只需携带信用卡,而中介也只需租用一间写字楼,里面摆上几台以商场、加油站、航空票务、电子专卖店的名义申请的POS机及一台点钞机,就可以完成整个套现操作了。更有甚者,如果中介安装了无线POS机,整个过程在车里就可以完成。在此基础上,中介还开展了代还款、养卡、额度外翻倍取款等一系列和信用卡相关的业务。为了规避监察,中介还可以提供签购单甚至购物小票,一切都和实际购物一样。
在百度上以“信用卡 套现”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显示的网页多达188万篇,在首页就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的套现的链接。由于中介数量
的繁多、交易方式的便捷、交易形式的逼真、交易成本的低廉,使得通过中介POS机进行套现成为目前最广泛的套现方式。
(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
近年来,随着C2C网络购物的风靡,以淘宝网为首的商家相继开通了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由于网站内购物都是个人对个人,因此通过此种方式也可进行套现。具体就是创建2个账户,其中一个用信用卡向支付宝充值,然后购买另外一个账户创建的商品,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预付款、发货、收货确认、申请提现,就可以成功的把钱从信用卡刷到借记卡上去了。
随着支付宝打击套现的力度加大,这种套现方式进一步改善,套现者使用他人如朋友的身份相互交易,并使用不同的IP地址,按照普通交易所需的时间完成发货、收货等操作,因此,此种套现方式所占比例也较大。
(三)通过消费退款套现
通过消费退款套现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一是利用大型商场良好的售后服务,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后申请退货,从而把钱取出;二是预定酒店时使用信用卡支付房费和押金,而退房时却以现金退还押金;三是购买某些可全额退款的机票,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退票取现;四是往手机号里大额充值,然后前往营业厅销号退款。以上几种套现方式都有局限性且不好操作,因此并不普及,只是零星行为。
(四)通过替他人刷卡付款套现
当他人需要消费、缴款时,套现者持自己的信用卡替他人刷卡付款,他人再将与刷卡金额相等的现金交付套现者。此种方式一般发生在同学、同事或朋友之间,范围并不广。
信用卡套现泛滥的缘由
(一)市场需求
信用卡套现,从表面上来看,是想取出现金更方便地使用,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市场有广泛的小额短期资金需求。在我国现有金融及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非常突出。对于这些经营风险大、发展前景不明、贷款抵押担保难的中小企业来说,要想得到银行的贷款非常困难。即便是有担保,审批起来也十分耗时,最终得到了贷款,可能已错过商机。另外,一些诸如购房、炒股、炒黄金和炒外汇等个人投资者,也迫切寻求相对比较稳定的小额短期资金来源。正因为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所以信用卡套现在各地频
繁发生。
(二)费用相对低廉
目前,我国各家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通过柜面或ATM透支取现,普遍每日要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折合成年息高达18.25%,再加上取现时要收取的2%左右的手续费,成本十分高;相比之下,通过中介套现手续费只需1.5%左右。此外,通过正规方式只能部分取现,一般相当于额度的30%-50%,且有日取现金额。
以一张1万额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为例,如果持卡人想取现的话,招商银行规定取现最高为额度的50%,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每卡每日最高取现2000元人民币,手续费为预借现金交易金额的1%,最低收取10元/笔,并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而通过中介刷卡取现,是按消费处理,可一次全额提取10000元,只需付给中介1.5%的手续费即150元。这样,在最长56天的免息期内,通过正规方式,持卡人只能一次取出2000元现金,手续费为20元,56天的利息为56元,总成本76元,费用比例约3.8%。
由此可见,通过中介取现不仅可全额取现,而且费用相对较低,还享有最长56天的免息期。此外,如果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取现,费用更低。
(三)利益巨大
通过中介取现要收取1.5%左右的手续费,即使上交银行1%的手续费也还有0.5%的利润。此外,当大额交易时银行手续费会有封顶。对于中介来说,每天几十万的资金往来不是难事,那就意味着上千乃至上万的利润,完全是无本生利。而对套现者来说,获得了一笔数额可观的短期免息贷款。在利益的驱动下,信用卡套现的市场也越来越大。
信用卡套现的危害
(一)信用卡套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不法中介通过其他途径安装POS机,利用虚拟刷卡消费来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以向持卡人收取高额手续费。更有甚者,有的不法中介机构借此来复制持卡人的信用卡,或以查询信用卡可否正常刷卡消费来套取申请人信息,从而另外申请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此外,中介为了增加交易额,获取更多的利润,使用伪造资料不断申请安装POS机,从而催生了专门代装POS机的行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以及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法律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二)信用卡套现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信用卡都是无担保的借贷工具,只要持卡人进行消费,银行就必须承担一份风险,因此所有信用卡都有限额。通常情况下,银行可通过高额的透支利息或取现费用来防范透支风险。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恰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取现费用,轻松地绕过了银行的防线。特别是中介公司为了锁定客户,利用大额的交易帮助持卡人不断提升信用卡额度,而持卡人却无相应的财力支持,给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是手续费和循环利息,还可能形成呆账坏账,使发卡银行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央行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支付运行报告》显示,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已高达49.70亿元(按照国际惯例,逾期180天未偿还的信用卡贷款将被视为坏账),同比增加了133.1%,占期末应偿还贷款总额的3%。
(三)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增多
随着信用卡业务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信用卡风险问题日益突出,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犯罪手段不断向高科技、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特别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信用卡虚假申请和信用卡套现等活动已发展到公开化、产业化,实现“身份信息—申请材料—单位证明—收卡开卡—套现透支”一条龙服务。更有甚者,部分违法分子与境内外伪卡集团及黑恶势力相勾结,专门从事办卡、套现、洗钱的活动。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制造的虚假交易,会导致虚假的经济统计数据和虚假的经济繁荣景象,进而误导经济决策,从而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信用体系的安全稳定形成巨大威胁。
此外,由于一些年轻人风险意识及理财能力不强,用卡观念不正确,虽然收入不高却办理多张信用卡,频繁套现透支,严重恶化自己财务状况,对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信用卡套现暴露出的问题
(一)信用卡滥发
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银行对信用卡审批不严。一些发卡银行放松了对客户的资格审查和授信标准,尤其是对于申请表内关键信息未经严格核实和严格把关。相当多的营销人员为了完成业绩,片面追求发卡量、发卡率,甚至帮助申请人创造条件达标,无形中增加了银行的坏账风险,造成很多资信不良的持卡人。此外,为了吸引人办卡,初始授信额度通常较高。发卡行在发卡后,疏于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持续的监督和管理,未对持卡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定期复查,并根据资信状况的变化调整其信用额度。
(二)POS机管理不善
随着银行卡的普及,再加上近年来POS 机发放体系上的变化,特约商户越来越多,业务量也越来越大,中国银联等有关部门很难有精力去对其交易的真实性实施有效监管。截至2008年底,我国POS机具达到184.51万台,特约商户达到118.17万户。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套现的POS机使用者,在法律上也没有较有力的制裁惩罚措施,只能停用其POS机,但中介只需换个地点换个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就能继续申请安装,再加上前文提到的POS机代办,中介可以拥有多台POS机进行套现交易。
(三)信用体系不全
我国个人信用系统创建时间短,信息不丰富,使用面不广。除此之外,由于对个人信用记录宣传的不到位,造成持卡人对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理解较为狭隘,多数人认为影响不大,例如“不贷款不需要信用记录”、“有钱人才需要信用记录”、“换家银行又可申请”等,对个人征信日趋完善后的巨大作用认识不深,造成持卡人对个人信用的不珍惜,恶意透支、逾期还款、欠款不还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银行间信息共享系统也不完善,不仅银行间信息交流差,即使是同一家银行,也经常出现一人拥有多张信用卡的情况,使得整体授信额度暴增。
(四)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或缺失
目前我国银行卡业缺乏一部明确银行卡从发卡到使用、受理整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银行卡市场参与各方的权、责、利划分不明及相应的惩处措施缺失,导致问题发生后责任追查不到位,从而不了了之。目前调整银行卡业务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银行卡业务的规定十分笼统,缺乏操作性,许多条款也远远跟不上业务发展的脚步,造成相关的治理活动收效甚小。而出台的一些司法解释,也仅是对社会上案件审理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前瞻性不高,不法分子容易利用其他模式来规避。例如对于大额的蓄意套现行为,存在着资金量界限很难进行标准划分、监管成本过高、如何对参与者进行处罚等问题。此外还有对于“欺诈”的定义——欺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必须是在一定期限、一定金额以上,并且银行多次催缴不还的行为。如果信用卡套现者在免息期内把钱还给银行,只是违反了持卡人和银行之间的约定,规避了支付银行透支利息的义务,既谈不上欺诈,更无法定罪。
信用卡套现的防范对策
(一)把好信用卡准入关
发卡银行要细致审查资料,严控操作风险。不能遵循过去的单份资料审核成
功即可发卡的模式,而要通过对相关联资料的整体审查来印证资料是否真实、合理、可靠,从而切实把握申请人真实状况和办卡企图,有效防范恶意办卡申请,发展优质客户,从源头上掌控信用卡发卡质量,增强信用卡生命力。例如,对于集团客户,不能单纯追求发卡量和发卡规模,要让业务员加强审核,重点核查公司行业特征、经营管理现状、公司及其负责人近期信用状况等,并严格执行申请人面签的制度,增强申请的真实性。据了解,目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均已要求业务员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用专用相机对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与申请人合影以防范风险。此外还要严审收入证明,对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不可只凭电话调查核实,有条件的话要在银行、工商、税务、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方求证,从而全面了解申请人的财力进而合理设置限额。在信用卡业务员的考核上也要抛弃过去单纯依据发卡量的模式,应结合审核通过率、恶意透支率、欺诈率等指标,完善相关的约束激励机制,对营销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二)加强POS机的发放与管理
大部分的信用卡套现是通过中介的POS机进行,因此,加强POS机的发放与管理可有效控制套现行为。在拓展新特约商户时,应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真核实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相关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在内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收单机构应警惕无刷卡必要的小型商户,审慎发展高风险商户。此外,要对已入网商户和机具管理建立日常监控制度,对同一卡号在同一商户连续交易、同一金额做重复授权、交易量突增、频繁出现大额整数交易等可疑、异常现象,收单机构应及时监控和调查处理,对于确系为套现等欺诈情况的商户,收单机构应及时终止其交易,并进行事后调查和处理。日常管理上,收单机构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本机构安装的POS 机具每年至少完全检查一次,对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减小风险。
(三)拓宽小额短期融资渠道
前文提到,巨大的市场需求是信用卡套现泛滥的重要原因,而其主要因素是正常取现成本过高以及小额短期融资渠道不畅。发卡银行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顺应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的客户,适时适度调整持卡人取现,开发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差别提现”,即针对不同信用情况的持卡人给予提现资费上、额度上的差别对待,从而有效地监控和引导善意持卡人通过正规途径取现,发卡银行也可通过提供贷款收取利息,实现真正的“共赢”。另外,商业银行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针对信誉良好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或个人,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根据贷款人的资信状况,提供方便、快捷的中短期贷款。这样既可满足一部分市场需求,锁定客户,还可以获取可观的利润。如渣打银行开通了“现贷派”业务,在银行指定的十几个城市工作的人,具有稳定的职业,税前月收入三千以上,即可根据个人综合资信情况获得最低为8千元人民币,最高达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此外,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也具有类似功能,但在国内经营业务最广的四大国有银行目前并没有如此方便快捷的无抵押个人小额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