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流程图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 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 可的,应即时告知申 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 范围的,应即时作出 不予受理决定书(加,并 盖受理专用印章)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申报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否 2.是否受理 (5个工作日内) 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5个工作日内)。 是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申报单位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3.审 查 收到符合标准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注册管理文件的规定, 由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审查时限:13 个工作日 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予批准,将不予批准的原因形成正式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并送达申请单位。 否 4.是否批准 是 5. 制证与送达。 对经审查符合审查标准的,予以批准,统一制作注册人员证书,由申报窗口统一发放。印章按上级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由企业到相应刻章厂自行刻制。 送达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