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意向书
(甲方)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参加海宁市硖石路南侧、建设路东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的投标与施工活动。现就渣土运输专用车租赁事宜达成意向书如下。
甲方: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海宁市福鑫运输有限公司
渣土运输专用车规格、型号
详见渣土运输专用车行驶证
乙方现有渣土运输专用车处于闲置状态,一旦甲方有幸中标,乙方同意将此设备投入本工程。双方已经达成初步约定如下:
a、 在租赁期间,所租赁的渣土运输专用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使用权。
甲方如对渣土运输专用车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如甲方将租赁渣土运输专用车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b、 目前,双方已就保证金和租金的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均表示满意。
具体数额和相关事宜,一旦中标后即可落实。
c、 渣土运输专用车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甲方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
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渣土运输专用车的进退场
费、运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进退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由甲方承担。
d、 甲乙双方约定:待工程中标后,将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机械设
备租赁合同。
甲方: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海宁市福鑫运输有限公司
代表人: 2017年 3月16日 代表人:
2017年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