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影响到工程的盈利与否,更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的造价采取有效管理。本文分析了工程造价的构成,并根据工程实例,分析了合同管理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标签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建筑施工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要做到最大盈利,就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很好的控制。建筑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合同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1 建筑工程造价的具体构成
1.1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是指设备购置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用,它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积极部分。
1.1.1 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和计算费用主要由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等项组成。
1.1.2 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和计算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不同,其原价也不一样,国际通用的主要有内陆交货、目的地交货(FOS)、装运港交货(FOB)等方式。
1.1.3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此部分费用各省、市等均有明确的规定,计算基数和费率可按地方规定执行即可。
1.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主要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其他费用三大部分组成。
主要是指投资方需增加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目前此项费用基本包括以下几项:①土地使用费;②与建设单位有关的其他费用。
1.3 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调节税
1.3.1 预备费。预备费一般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其计取的基础是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计取基础,其费率的取值按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涨价预备费是指项目在建设期内由于市场价格等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费用。费用的内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价格增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1.3.2 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国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的利息。不同的贷款方式根据不同的计算要求进行利息计算,在此不做过多阐述。建设期贷款一般均按复利进行计算。
1.3.3 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是国家为贯彻产业,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导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费用。
2 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
在事先计划成本控制到最低的前提下,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施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上下功夫。现以某工程为例,说明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本工程是是市重点项目,建筑面积55000m2,工期470d,工程投资近3亿元,由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
本工程审计单位全面参与该项目的实施过程。施工合同的签定经过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特别是专用条款要认真分析并结合投标文件,在所有合同条款均不会产生歧义的条件下,才能做出承诺。另外,合同是一个有机整体,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各方面都应顾及。例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管理目标及责任”等也应通过合同条款进行约束。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在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但必须以不违背原合同为原则。
如本工程的幕墙设计和施工,由某幕墙公司中标,某幕墙公司充分利用既设计又施工的条件,以优化设计的名义,提出许多变更合同的条件,笔者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在遵守原合同的基础,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使工程顺利进行,这样施工方正当利益得到保证,建设方资金又能合理利用。
3 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3.1 应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笔者在本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中,专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及台帐,将合同文件分类归档、整理并保存完好,为工程结算提供有效的保障。
3.2 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
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本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本工期进度情况、工程进度款审报与支付的时间均进行审查,发现有超出合同规定时,责成责任方按合同条款处理。
3.3 公正地处理索赔。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笔者在本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施工方在基础土方开挖过程中私自增加工作面,以争取更多土方分项工程费用的现象。当施工方提出该项费用索赔时,笔者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工作量按工程量清单规范计量,任何没有监理、业主审核的技术方案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不得计取”执行,取消该分项工程量的增加费用。
3.4 严格现场签证制度。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但要严格签证权限和签证手续程序,严把此道关口,本工程设计变更均由设计部门发出通知、业主认可,现场施工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后付诸实施。未按上述程序执行的设计变更签证费用均不纳入结算价中。
现场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推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笔者在审查签证的同时,要求施工方提供做好各种记录或照片,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照片,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核时,应严格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内容、原因、范围、价格,明确费用发生的承担方,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4 创造合同活动的良好外部环境
大力倡导诚实得信用原则,不管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切不可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作出不诚信的作为。不但使国家、业主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
入世后,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关键点会由以前的“最低成本”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缺乏诚信无疑是慢性自杀,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加强引导和支持,加快各种担保和保险制度的推行。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投资担保、支付担保等。使合同的活动处于利益风险共承担,权利义务均等的环境。同时针对建筑工程开辟更多的保险品种,以转移风险也是值得考虑。
5 结语
合理确定及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而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就要先搞明白工程造价的构成,这样控制起来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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