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楼盘交房通知单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欢迎您成为xxxx楼盘的业主。
xxxx楼盘经过精心的设计和施工,在您的信任和支持下,已于2015年12月30日建成并通过了综合验收备案。您所购买的 号楼 室已正式交付使用。
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至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详见《xxx楼盘交房须知》)。届时,我司工作人员将恭候您的到来,并陪同您办理交房手续。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书及相关附件。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xxxxx(9:00-17:30)。 此致 敬礼!
附:《xxxx楼盘交房须知》
xxxx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xxxx楼盘交房须知
一、 交房程序:
1、 身份确认,领取交付流程卡,请您务必带齐以下凭证: (1)《交房通知书》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借款合同》原件(若有您有按揭贷款,请携带) (4)所有已付款的购房原件
(5)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价及其复印件4份) (6)私章
如您不能亲临,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被委托人在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的同时,还需出具已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原件。为了您的财产安全,恕不接受业主亲属(如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等)无公证委托书代为办理。
如属单位购房,请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单位印章。 2、 至售楼处财务处结清房款及相关代收费用。 3、 至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如下手续:
(1)《交付流程卡》验证
(2)签订《业主手册》、供电合同、供水合同及填写《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3)缴交综合管理费等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4)领取房屋钥匙、门禁电子卡、《业主手册》等交付物品 (5)实地验房,填写《房屋交付验收清单》及签字确认 二、相关费用及收费说明 1、您所需缴纳的房款:
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差(增加或减少): 平方米,应补(退)房款¥
元;原未结清房款:¥ 元。
2、您所需缴纳的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 元。 3、您所需缴纳的契税及印花税约为:¥ 元。
您所需缴纳的权证代办费:产权代办预收费用约为:现金¥ 元。(银行按揭客户必须由开发商指定的产权代办公司办理产权证,一次性付款客户或提前还清贷款客户可自行选择)。
4、您所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中心预收费用约为:¥ 元。
备注:
(1) 房款补差、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契税及印花税、物业管理费缴交
均请当场刷借记卡(若刷贷记卡需缴纳0.6%的手续费,谢绝现金支付)。 (2) 房款差价、契税及印花税总计价款结算后需退款的客户,请提供工商
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若您的提供的是非工行卡,请务必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具体可咨询卡背面的银行客服),在手续齐全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退款到户。
(3) 权证代办费须用现金支付,请多准备现金。 4、 收费说明:
(1) 交房相关费用收取标准说明
A、 面积差异款:(合同面积-实测面积)*合同单价 B、 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
建筑形态 是否有电梯 收费标准 总层数6层(含)以下 无电梯 50元/平方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总层数6层(含)以下 有电梯 80元/平方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总层数7——11层 有电梯 104元/平方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总层数12-21层 有电梯 120元/平方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总层数22层(含)以上 有电梯 144元/平方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令182号) C、 物业收费标准
费用项目 收费标准 计算公式 备注 1-5#高层:2.53元/㎡/月 2.53元*房屋实测建筑面积*12个月 一年的费用 6-8#小高层: 综合服务费 2.42元/㎡/月 2.42元*房屋实测建筑面积*12个月 一年的费用 商铺3.5元/㎡/月 3.5元*房屋实测建筑面积*12个月 一年的费用 地下车位管理费 30元/月/个 30元*12个月 一年的费用 日常维修费 暂不收取,但需要签订《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支付确认书》 装修垃圾清理费 3.84元/㎡ 3.84元*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一次性收费 公共能耗预收款 300元/户 300元/户 特别说明:本个项目收费标准仅局限于合同期内和物价部门审批范围。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物业费自主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D、 产权代办相关费用标准:
非住宅(商业、车税费类型 区分 住宅<90㎡ 住宅≥90㎡ 位等) 有家庭首套房证明 契税 有家庭2套房证明 (按房屋总价) 无首套、2套房证明 1% 1.5% 3% 1% 2% 3% 3% 印花税 免征 0.05% (按房屋总价) 80元/本(如有共有人加10元/不动产登记 人) 工本费 80元/本(如有共有人加10元/抵押登记 人) 550元/本(如有共有人加10元/人) 550元/本(如有共有人加10元/人) 代办费用 220元/套 私章 需代刻 10元/枚 备注:如上述税费国家机关进行调整或有增减新的收费项目的,则代办费用依据最新的税费作相应的调整。如是家庭首套或2套住房的需要家庭首套房或2套房住房证明原件(缴纳契税使用)。
开具家庭首套房或2套房住房证明,需携带以下资料: 1、
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家庭为单位)或户籍证明,婚姻证
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购房合同、购房。 2、
请至宁波市东部新城宁穿路1901号(文化广场对面)行政服务中心2
楼档案室开具该证明 二、 注意事项 1、 2、
交付时若未能提供家庭住房证明,契税统一按照3%缴纳。
如您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的,此后该房屋所涉的风险及费
用将由您自行承担,并由您自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4、 5、
请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
请您在验房、领房的过程中注意安全 验房时如有不足之处,请向我们指出
谢谢您的支持!
xxxxx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