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 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退租补偿金人民币 元。
二、甲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收取的押金人民币 元,甲方无需退还乙方。
三、乙方需交清租赁期间因经营而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管理费。
四、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将乙方物品搬出商铺并将租赁商铺按原状交还甲方,乙方不得损坏租赁商铺的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终止,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 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