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防台措施
1目的:
加强防洪、防汛、防台工作,增强防洪、防汛、防台意识,提高防洪、防汛、防台能力,保护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安全渡汛的根本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内变电站区、箱变、风机塔筒等重要设备。 3内容
3.1建立健全的防洪、防汛、防台抗灾指挥系统。成立防洪、防汛、防台抗灾小组,风电场场长任组长,在职风电场值班长为气象观察通讯员。全风电场人员要随时听从指挥命令和调动,随时随地投入防洪、防汛、防台抗灾的第一线。
3.2健全防洪、防汛、防台抗灾工作责任制
3.2.3加强重点设施的防洪、防汛、防台工程管理。场内的电缆井
口、电缆沟、场区的建筑设施、较大的设备、库房、以及生产设施属于防洪、防汛、防台工作的重点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及时预防、加固处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总要求,加强重点工程和除险排障工程,提高防御能力,保证重点工程的完好无损。
3.3落实防洪、防汛、防台措施
“三防”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其他专业救援小组到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控制室仍为“三防”应急指挥中心。“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控制室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警报,判断受灾情况,处理协调各抢险突击队和其他专业小组行动,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地方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3.4实行一次性的重奖重罚制度,救灾过后,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对平时防洪、防汛、防台有功,保证安全渡汛的单位要组予表彰奖励。对抗洪救灾表现突出,换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的个人要给予记功重奖。对救灾工作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甚至有意难的要进行重罚。对乘机破坏者要依法从重打地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