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 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 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 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 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