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领取时间与房屋归属无关。按以下情况进行分割:1.登记前以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2.登记前以全款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3.登记前贷款购买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可分割;4.父母为子女登记前购买的为个人财产;5.双方父母购买的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房屋归属与领取房产证的时间无关。具体如下:
1. 如果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 如果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协议不成,会进行分割。
3. 如果在登记前,一方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4. 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登记前为子女购买房屋,则视为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 如果在登记前,双方父母共同购买房屋,则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