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4、相对人知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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