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是在发放工资时计算代扣的,不是在提取时计算的。
2、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3)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2009-10-2011:27补充问题
那要如何调整呢?
1、先冲销错误凭证。
2、然后,按正确分录编制凭证。
如何计提工资社保合并分录
计提社保和工资,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