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叨游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浅谈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浅谈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来源:叨叨游戏网
浅谈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摘要】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大气、水和土壤对农业生产来说,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条件良好,农业生产就发展;生态环境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就停滞甚至遭到破坏。近年来,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耕地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生态环境 农业生产 恶化 相互影响

一、我国目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另外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

其次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对其规模和布局进行有效控制,没有注重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且其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二、我国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缺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生活。农业是“露天工厂”,一方面直接干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工业等部门的生产开发活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我国政治经济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众多的农民及社会各界有组织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单靠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别是当前的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方面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农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

显得愈加紧迫和重要。然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存在不少缺陷:

第一,没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农业生态环境保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为主体的环境保律法规体系,但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规或条例。《环境保》对农业环境保护虽有涉及,但很简单,而且未能将农业环境和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统一起来;《农业法》仅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涉及到了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内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也有一些有关基本农田环境保护的规定。这些环境法律法规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未有直接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这就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法可依,不能开展。

第二,诸多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尚是法律真空。虽然我国制定了很多生态环境保律,但是,在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还没有法律调整。这样不利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

第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措施。法律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法律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太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也不足以预防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四,制度的配套性差,且有制度,无程序。法律尽管设立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但是,制度与制度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制度间配套性差。同时,就单个制度来讲,缺少落实这个制度的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终致生态保护制度无法实施、无法完全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有制度却没有相应的程序,又使得制度很难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例如限期治理这个制度,很多法律都做了规定,但是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实施限期治理制度的程序。这给执法人员执行这个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不便。又如生态恢复补偿制度,目前还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因为这个制度的设计还有一定缺陷,而且实施这个制度还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

三、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其与社会系统的相互影响

休耕期缩短是人类干预生态系统强度特别是农业生态系统强度的标志,随着人口的增长,对有限的土地持续开发的区域也越来越多,农业生态系统在休耕期缩短和劳动力投入水平增加的情况下,系统本身也越来越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区别开来,

农业生态系统的发展和集约化的提高,不但改变了生态系统,并且人类自身也越来越依附于农业生态系统,由于农业生态系统的自平衡远远低于自然生态系统,所以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也要高度依赖于人的,这种相互的依赖性和共生性决定了相互之间的同化,农业系统的不稳定也必然要反映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也就是社会系统上来,农村公社时期那种稳定的土地公有制,定期的轮歇制在人口增加、生产强化和内部分化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下而逐渐向土地私有、短期休耕或土地连作的方向发展。在小农生产者之上的农村公社制也逐渐在掠夺土地的战争逐步升级的情况下被破坏掉,村庄从此成为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小农户要向政权系统纳税。不但如此,在村庄内部分化、土地兼并的条件下小农户可能还要付出高昂的地租来租种地主的土地。从整体上看,随着农业生态系统在人口压力下的扩展和不稳定性的增加,一种新的系统SET又在农业生态系统基础上建立起来了。SET严密地控制着TET的者──人,也就是小农生产者,正象小农生产者严密地着TET一样。人类社会的自身的管理系统正是这样被农业生产管理系统所同化。

在中国长达二千年的小农经济和封建社会体系中,SET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对TET的操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集权的作用。正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农业生产依赖于政治,正象欧洲依赖于天气一样”。

封建统治者在政治的操纵过程中往往做不到这两点,特别是当人口增长到一个地区负载量极限时,国家政权不但不能够组织水利建设、推广和鼓励新的农业技术的应用,而且由于官僚体系的庞大、,豪强地主的崛起,剥削格外严重。这一切都会使各种形式的农业投入品减少,使本来就不稳定的农业生态系统更难提供稳定的产品供给,当产品供给满足不了人口的需要时,整个SET系统便会发生大,人口出现大削减,而时期的TET系统则由于得不到投入的保证而向NET系统复归。时期大量的荒芜土地便是这种回归的反映。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生态系统的范围和稳定性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由于我国地域的广阔性,自然生态系统多种多样。农业生态系统在泛化过程中也在与各地区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过程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形成许多种不同的农业形态,尽管这些农业形态都是集约化农业经营的泛化。

黄土高原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在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已经达到了高度的劳动力集约化。铁器时代以后,这个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在强化开发的条件下,已显示出高度的不稳定性,因为这个地区的干旱条件和易流失的土壤条件难以使农业生态系统在连续的耕作条件下保持稳定。当一定程度的休耕期放弃之后,这个地区的农业就显得对水利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西汉时期水利建设搞得好,农业和人口密度也达到高峰;当水利建设衰退时,农业和人口就呈明显的下降状态,以陕西为例,西汉末年的高峰人口数为327万人,东汉时期由于水利事业荒废,人口不足100万人,在以后的几百年时期人口更少,一直到隋、唐盛世期间人口才恢复到300—400万人之间,以后长期在这个水平上波动,到17世纪新作物引进以后,才又开始上升。可以说传统的以栗麦为主体的旱地农业形态,其人口负载力在传统时代里已经在西汉时达到了高峰,并且随着持续时间的加长而显示出愈来愈不稳定的特性。对依赖于北方农业的封建来说,也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隋代以前,黄土高原和次生高原地区有一半时间处于状态。以后,系统不得不加强对另一个生态系统的依赖,大运河的开凿正是实现了这种依赖作用。

黄土高原农业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旱灾频率加大,长期的开发使森林、草原植被遭到破坏,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下降。在同样的降雨条件、同样的人口压力条件下,人们对旱灾的感受明显地增强。西汉末年陕西地区旱灾的频率是100年发生15次,到8世纪也就是盛唐时期,从气候条件上看,尽管降雨量比汉代增加,但旱灾的频率已经增长到100年发生43次。由于这两个时期人口压力也基本上相等,可以断定黄土高的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至少增加了1倍以上。

南方水田稻作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开展潜力,是远大于北方旱作农业生态系统的。水田稻作业不但可以提供比北方旱田高出1倍的产量,稻田的水面覆盖还可以防止土壤流失,并相对地稳定土壤中的氮和有机质的含量,现在太湖地区土壤有机质含量高达28.2g/kg,而黄土高原和黄淮海平原地区旱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才有10.4g/kg和9.7g/kg;太湖地区水田的土壤含氮量达1.47g/kg,而黄土高原和黄淮海平原旱田的土壤含氮量只有0.7g/kg和0.63g/kg。从社会系统方面看,宋以后,南方地区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并在这个基础上保持政治系统的相对稳定。由于人口的增加,人均土地数量的减少,封建地租在后期达到很高的水平,剥削程度远超过北方,但一直到清末,并未发生大规模,充分体现了南方地区稳定的农业生态系统对社会系统的支持作用。封建统治者只要维护社会稳定、抗御北方的侵犯者,便可以获得长期的稳定统治,与封建社会前1000年的那种政治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没有“均田制”的推广,也没有汉武帝那样大规模地兴修水利,但宋、明、清三个王朝统治时间各长达300多年,只是到了清末,南方地区在人口压力进一步加强的条件下,才发生象太平天国这样的

面对严峻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我国历史学家从两个方面进行严肃的历史思考。一方面,深入开展我国历史上自然环境变迁和灾害问题的研究;另一方面,从世界文明的角度去研究、了解20世纪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人文成果,加深对环境伦理和自然哲学的认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研究任务之一,就是探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环境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农业环境问题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来解决。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中介的,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合乎生态规律,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全面发展的源头活水,也是全人类的基本标准之一。在加强环境伦理的研究中,我们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基础上,还应注意与中国的民族文化和现实相结合,特别是科学与技术的结合,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

【参考文献】

1 卞有生; 中国农业生态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 中国科技奖励; 2000年04期; 15-19+22

2 卞有生,刘来福,徐汝梅; 中型农业生态工程的数学模型[J]; 中国工程科学; 2001年11期; 41-46

3 卞有生; 农业生态工程中的价值流分析[J]; 环境科学; 1999年04期; 105-108 4 钱林清:《黄土高原气候》,气象出版社,1991。

5 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葛剑雄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