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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风险控制措施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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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Ⅱ标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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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一、安全保证措施

(一)保证既有营业线行车的安全措施

既有铁路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把确保既有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施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与既有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

1.既有营业线线施工前,按照规定时间向路局主管业务处上报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应包括:①施工设计文件(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和防护方法、列车运行条件)。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经既有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开工。

2.要点施工前一日10点前,施工领导人亲自或派人到车站,按《技规》要求,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报调度所,具体施工时间由调度所以调度命令下达。

3.在既有营业线上施工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必须是经过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的路工,始终担任该项工作。施工工点与相邻车站有可靠通讯方式联系。防护设备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在视线不良地段增设中间联络员或信号传递设备。

4.在车站施工时,对防护员进行强化培训,熟悉站场基本设备、行车规律,盯住岔位确认进路,以及紧急情况下拦停列车和放行列车的程序。

5.在夜间或天气恶劣、视线不足1400m的情况下进行不用停车信号防护的工作时,采取安全措施为:申请发给列车警告书,使司机提高警惕和注意鸣笛;工作地点两端派出信号员,监视开来的列车,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尽量缩短施工地段,使施工领导人能注意到每一个工人的工作。

6.停止工作时,禁止坐在钢轨上、轨枕上或道心和两股道中间休息。在车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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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车底下坐卧。休息时,施工领导人注意督促检查工人将材料、工具收拾好,以免影响行车。

7.机械上道作业前设置防护,在未显示防护信号前不准上道作业。当防护员预报列车驶来时,操作人员将机械设备升到最高位置,做好下道准备。当列车驶来时听从施工领导人或防护员的命令及时下道。

8.封闭施工期间,时间紧、工作量大,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封闭点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充分但不得过量,必须确保行车安全。封锁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9.行车线上施工封锁,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已批准的施工计划, 不得随意变更或超前作业以及滞后开通。每次施工封锁,项目经理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施工封锁自始至终统一指挥,现场总指挥直接与两端防护员、站内联络员联系,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和调度命令。

10.对影响施工的既有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如电缆盒、红外测温仪、信号机电缆等设备明确标识专人盯岗。作业工具带橡胶绝缘套。

11.在既有营业线施工时,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12.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施工,无论作业或休息,均应注意防止两股钢轨由于金属器件搭连而导电,造成错误信号而影响正常行车。

13.施工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间要有可靠的通信工具。要求熟记本区段旅客列车到、发(通过)时刻,并做好电话记录备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

14.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经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的,方可撤除防护信号,登记销点,开通运输。

15.施工完毕后,检查线路质量情况,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由施工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开通线路撤除防护。并与行车调度员通话,且将慢行限速地点、起止时间、限速条件、接发列车条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详细报告调度台。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在未办理线路验交前,加强线路的检查、整修和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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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点拨接与封锁转线的安全管理

封锁转线或拨接方案中必须明确施工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主管工程师、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的名单,并必须做到“四到位”、“八不准”、“五必须”,具体要求如下:

1.“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方案中还必须明确工程地点、详细的工作内容、影响行车的范围、时间、慢行及封锁的开始、结束时间,新线路开通后的注意事项等。

2.八不准是:慢行点前不准超出工务养护规范准备标准;慢行点内不准超量准备;施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未到位不准施工;安全防护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驻站联络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异地增援的队伍不事先熟悉现场、不自带安全员不准施工;没有备足应急工具不准施工;各工种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3.五必须是:线路拔接到位后,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确认;拆移电务设备,必须经过电务人员许可;拨接点的给点时间必须由车站发令给点后才能下令施工;拨接时各工序的起止时间必须由总指挥发令后才能进行;拔接完了必须经过总指挥、安全员、技术员、监理以及运营单位的有关监督配合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才能向车站登记消点、开通。

(四)既有营业线桥涵改建安全措施

1.既有营业线上既有桥涵要点改建是一项特殊的施工,施工地段线路薄弱,既干扰行车,又危及安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制订中,有关计算资料必须准确可靠,使用的参数必须有科学依据,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条件必须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最不利条件。编制的施工方案要分别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

2.要点施工一经开始,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昼夜安排防护员值班,并配备必要的养护人员和工具,盯岗领导必须到位检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五)既有营业线装卸车作业的安全管理

1.在既有营业线上利用火车卸料时,应组织好人员和机具,领导带队,加强组织,确保点内完成。卸料后要关好车门、清好道。领导要组织安全员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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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不得下令开车。各类材料应堆放稳固,不得侵限,同时应经常进行检查。

2.人工卸钢轨,必须做到钢轨前后两端人员相等,有人统一指挥,同时撬动钢轨,使钢轨两端从车厢上同时水平下落,避免钢轨一端翘起,造成事故;在列车移动过程中不准卸轨,必须在列车停稳后方可卸车。

3.在卸钢轨、道碴的过程中,要保持车厢上左右对称,严禁在卸车过程中出现偏载,当两线间距小于5m或线间无畦垄时,严禁往两线间卸料。严禁用列车在道岔区内卸任何工程材料。

4.在卸料过程中,因故延误给点时间,不能按原给定时间内卸完料时,卸车总负责人果断决定停止卸车,关好车门,处理好已卸材料,清好道,立即返回车站,将材料卸在站内或另行申请要点再次卸车,不得擅自延误卸车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客货运输。

(六)施工用临时道口的安全管理

因施工需要增设临时道口时,须经路局批准后方可增设。按铁路部门规定负责看管和清扫临时道口,各种道口标志、设施必须齐全、良好,路面铺设平顺,栏木必须牢固结实,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一旦施工完毕,施工用临时道口立即彻底拆除。 二、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一)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1.对临时便道做好养护维修,保持路况良好。与公路交叉处,做好施工预告、设立限速标志;运输繁忙地段,设立专人指挥交通;对司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车辆交通事故。

2.土石方施工中,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填筑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

3.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爬乘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等土方施工机械,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4.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时,立即处理。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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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掏底开挖。路堑开挖工作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弃土下方如有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6.进行路基边坡防护作业时,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搭设牢固的作业平台,防止作业人员高处滚落。

7.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管理。石方爆破制定相应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严格爆破作业程序,设置爆破防护人员,强化爆破区域警戒管理,确保“一人不伤、一事不出”。

8.路基土石方施工时,任何机械和材料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同时,在靠既有营业线一侧,设置距轨道外侧不少于2m的明显限界桩,选择较宽阔的

地形作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确保万无一失。

9.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地区悬挂“危险”“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10.凡在汛期确需进行影响路堤、路堑稳定的施工,要采取保证措施并上报防洪指挥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 (二)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1.悬灌施工安全措施:

对墩顶的施工托架设计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以确保施工安全。托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严格的组装质量检查。

严格施工人员进出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高空施工场地。

高空施工人员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上下交叉作业时,采取隔离措施。施工范围可能掉落任何杂物的地方,必须设安全防护网。

定期对起重配套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养、更换,确保起重设施安全稳固。 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及恐高症施工人员从事此工作。 遇有暴雨或大风天气,停止一切高空和起重等作业。 2.墩上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墩身施工平台实行全封闭安全防护,平台顶四周的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杆间用多道钢筋连起。栏杆及整个平台吊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工地内设置安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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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夜间施工加强照明,在基坑旁设警示牌(灯),人员、车辆流量较大的道口施工,派专人看守,并设栅栏。

在墩下通道处设置安全防护棚,保证施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平台上堆放设备材料要均匀对称,防止平台偏斜和倾覆。 为防止大风对高墩墩身施工的影响,采取防风、抗风措施。 3.浇筑箱梁施工

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1.3m的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落斗时,下部的 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亦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交制度。时必须对机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对施工场地做出详细部署,弃碴场地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风、水、电、路等设施统一安排,在隧道进洞前基本完成。

进洞前先做好洞门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仰坡。做好截水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和边、仰坡的稳定。

设立地表观测点,派专人不间断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加强洞内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发现位移等不良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应急材料储蓄库,储备防火、防水器材、支撑用料、各种工具等。所储备的各项器材保证数量和质量,不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施工中严格坚持新奥法原则,即“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早成环”。

2.隧道开挖安全措施

开挖人员到达作业面,首先检查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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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挖掘机开挖时要有专人指挥,严禁人员在挖掘机大臂下活动,以防止挖掘机臂碰撞初期支护表面以及临时支撑体系。

隧道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及时施作支护体系。同时加强围岩监控量测,关注围岩变形情况,使所有不安全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3.隧道出碴安全措施

机械装碴安排专人指挥,隧道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以免机械碰断电线或碰坏已做好的初期支护,并符合下列要求:装碴不准高于车厢;装碴机与运碴车之间不准有人。

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施工,加强监控量测,若围岩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视为危险警告信号,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技术人员对隧道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加强监控量测,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4.隧道衬砌施工安全措施

衬砌台车作业地段距开挖作业面拉开适宜的距离,台车下的净空保证车辆和人员能顺利通过,并悬挂明显的车辆缓行标志。

台车的工作台上安设高度不低于1.0m防护栏杆,跳板设防滑条,工作平台铺设严密,钉铺结实,木板的端头搭于支点上,不得有探头板。台车上不堆放料具及其它杂物,衬砌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

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时,应停止输送泵运转。振捣机具设置防护罩,电动机设有接地装置。

5.通风与防尘安全措施

施工时的通风机,设专职人员管理。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不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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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通风计算选择通风机型号及风管直径,保证隧道作业人员每一人最少提供3m3/min新鲜空气,保持空气流动速度不小于0.25m/s,二氧化硅粉尘小于1mg/m3,开挖作业空间的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有关劳动法规要求的标准。

通风设备有适当的备用数量,如果通风设备出现故障或洞内通风受阻时,所有的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正常工作和未经全面检查确认已无有害或爆炸气体以前,任何人均不进入洞内。

隧道开挖、装碴、运输禁止使用燃汽油或液化石油气的内燃机。使用的柴油机设备,在设备排气口安装净化器。施工期间洞内任何部位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浓度,都不超过允许浓度。

隧道爆破开挖积极推广采用水压爆破工艺,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工艺,减少空气中的粉尘含量。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半月取样分析一次,含尘量每月检测一次。

6.隧道洞内用电安全措施

除按“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措施”进行防护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供电线路采用380/220V三相五线制,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各部位的照明电压控制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36V,成洞地段为220V,手提作业灯为14~24V。

(2)照明线和动力线路安装在隧道一侧时,分层架设,线路必须牢固的固定在隧道壁上,并且不受隧道爆破影响而损坏。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装设开关及保险丝具,禁止在动力线路上搭接照明设施。

(3)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4)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防爆电气设备由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期间定期测试检查。

7.隧道洞内爆破安全措施

除按爆破作业安全规程”进行防护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将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离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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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3)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4)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min,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理后,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8.特殊和不良地质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断层破碎带施工安全措施

采用地质法与钻探、物探相结合的综合地质预测预报方法,探明断层破碎带地段岩石的强度、岩性、岩层的破碎程度、涌水压力和涌水量等情况。

根据预测预报成果正确选择开挖、支护方法及相应的技术参数。以“早预报、预注浆、管超前、短台阶、弱爆破、强支护、紧封闭、勤量测”为施工原则。对于围岩极破碎段,采用帷幕注浆,根据围岩情况进行钻爆设计,初期支护予以特别加强,必要时增设临时仰拱,使初期支护及时封闭成环。在进行下半断面施工时,为避免上半断面拱架悬空,支护结构失稳,在拱脚处设锁脚锚杆或增设拱脚钢肋支撑。为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用微震爆破作业或人工和机械配合开挖法。

(2)涌水突泥段施工安全措施

加强地质调查,进行超前钻孔探测,采用综合物探手段预测预报,判明水源补给、涌水量和突出水压等情况,针对性地采取超前注浆或管道引排等方案;依靠地质超前预报作出判断,根据断层规模及充填物的性质,提前采用超前注浆进行封堵,以加固地层并堵水。确保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高地应力地段施工安全措施

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对岩体二次应力场现场测试。根据地质预报和现场测试结果分析,对可能发生岩爆地段喷钢纤维混凝土;对于中等岩爆地段,采用锚杆加固岩体。

调整围岩应力状态,减轻或消除岩爆。对爆破后的岩面喷洒高压水,减弱岩体的脆性;在强烈岩爆区,在隧道两侧拱脚附近打地应力释放孔;将隧道洞室直接开挖成不规则梯形的断面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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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线孔爆破,减少一次装药量,拉大不同部位炮眼的管段信间隔,从而延长爆破时间,减少爆破动应力声的叠加,降低岩爆的频率和强度。衬砌紧跟开挖工序,减少岩层暴露时间,有利于减少岩爆的发生。

施工过程中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对靠近隧道开挖工作面,易发生岩爆区段的主要施工机械安装防护网和防护棚架,施工人员配发钢盔和防弹背心,掌子面加挂钢丝网。

(4)瓦斯地段施工安全措施

本标段部分隧道通过含煤地层,可能存在瓦斯,施工中加强通风和瓦斯监测,利用超前钻孔施作探测孔,按《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如发现废气含量较高、压力较大时,增设排放钻孔释放瓦斯。

(四)轨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轨道施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突出安全重点,提高安全意识。技术人员及安全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和监督执行。轨道施工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确保状态稳定才能使用。

2.拨道时将撬棍放在轨底,撬棍与钢轨的角度不小于45°,插入深度不小于20cm,以免滑撬摔倒。人工捣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相对站立,各组的间隔不得小于3根轨枕。

3.起道时,起道机平稳地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俯仰,以免倾斜;放落时工作人员不得将手脚或工具放在钢轨上,以免压伤;用完后,放在限界以外,严禁留在道心或留在钢轨旁。

4.使用吊车等机械起吊轨料时,两端设人牵拉稳定索以控制平衡,并专人统一指挥。在吊起的物件下面或移运的范围内禁止人员工作。起吊轨料必须挂稳吊钩、对准中心后再起吊,对准位置后再下落,起吊时钢丝绳应垂直。

5.人力装卸材料所搭跳板坡度不得大于20°,跳板有足够的厚度和宽度,表面刻以花纹或钉防滑板条,两端放置稳妥,以防折断或滑脱。

6.运碴车到达卸碴地点开车门时,车上人员站到安全位置,以免随碴溜下伤人。开车门从车前进方向的前部开始依次向底开,以免发生事故。

7.人工在边走边卸的情况下卸碴时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最高不得超过5km/h。停车卸碴时,动车前先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和侵限的道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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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卸碴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边同时卸,以免造成偏重而影响行车安全。道口、道岔、整体道床地段严禁卸碴,对安装信号设备的处所应更加注意,以免压坏设备,卸完后注意清碴。

9.在轨排生产过程中,龙门吊在起吊钢轨、轨枕及轨排时龙门吊下严禁站人。钢轨搬运装卸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肩扛,并不得抛掷。

10.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偏载,并绑扎牢固;车辆未停稳前,不得进行装卸作业,轨料堆码在指定场地堆码稳固,不得侵入限界。

11.机械铺轨采用平板车运送轨节时,在仅作重点整道地段的列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5km/h,已作第一次上碴整道地段不得大于30km/h。轨节送入铺轨机就位后,应立即锁定制动以防轨节串动。铺轨机前轮不得超越已铺轨节前端的第三根轨枕。在下坡地段铺轨时,应有防溜车措施。轨节从铺轨机中吊出时,大臂下严禁站人。

12.捣固机及轨道车配置灭火机具,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经常检查油箱、油路,防止漏油,在作业和检修中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施工作业中,捣固机、动力稳定车密切配合并由专人统一指挥。

(五)房建、站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安全提示标牌,危险地段设立醒目的标志。

2.在土方开挖或地基处理前,首先与运管有关部门搞清地下管线的位置、数量,并安排专人指挥施工。

3.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外挑架等处必须张挂安全网。结构施工时,按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楼层进出口必须搭设防护通道。

4.切实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楼梯口设防护栏杆,通道口做防护棚,预留洞口设固定木盖板,建筑物周围设完善的安全网,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防高空坠物和物体打击伤人。

5.搭设脚手架的材料要严格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外架必须搭成闭合型,设栏杆和挡脚板,在搭设、使用、拆除的全过程中,均匀按要求在下面支设安全网。

6.机电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夜间施工应照明充足,上、下人处应设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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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禁从楼层上往下投掷物品及垃圾,小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三、其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制度;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危险源辩识及控制方案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主要安全专项制度有:各类机械的操作要求及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便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火、防风制度;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工程指挥部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除进行

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每道工序开工前,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由安全、技术、质量部门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

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工程材料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示明晰,机械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正确使用水、电线路,井然有序,此外还应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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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生活区设黑板报和宣传栏,危险地段必须悬挂按照GB23-82《安全色》和GB2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应设红灯示警。

(四)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填写事故易发点检查表,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架子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工程指挥部安全工程师、施工架子队专职安全员 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巡回检查;其他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生产的同时,也要检查安全生产。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工程指挥部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项目总工负责对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措施、应急预案是否到位等进行检查。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程指挥部组织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对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要进行重点检查。

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对“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易发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石方爆破施工、火工品库设置及危险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处作业等。同时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尽早消除隐患。整改单位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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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作业。

(五)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对于营业线施工、石方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用电施工等重点工程项目和技术复杂的新、难、重项目以及不良气侯条件下的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要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施工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六)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工地建设

依据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项目全面实施“事故易发点控制法”,针对性强,记录规范,做到安全标准工地资料台帐齐全,填写认真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辅助设施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标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工作环境舒适安全。厂(场)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档案齐全,定期检验。

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对可能突发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七)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各种专用机械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由使用者专门负责。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机械作业前须进行详细检查和能力鉴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超荷载作业。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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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效接地。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

(九)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十)消防安全措施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组成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做到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设施布置符合消防要求。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门的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等,使消防措施落到实处。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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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十一)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存、领用、剩余归还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当地门备案。

爆破施工,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等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联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它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炮响30分钟后,才准许安全员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

如发现瞎炮,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引爆;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区,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安全哨,并在爆破前半小时发出安全信号疏散人员,放炮时派专人警戒。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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