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 貴 電 子 原 件 制 造 廠
CHAO KUEI MOLD INDUSTRIAL CO;LTD
檔案名稱 PPAP 管 理 程 序 CKM-P0203 制定單位 制訂日期 版本 研發部 2009.7.31 B1 頁次 1/4 1﹑目的: 為能正確瞭解顧客的研發設計記錄和規模要求,並確認實際生產時有能力生產符合顧客要求的產品. 2﹑範圍: 2.1適用本廠之產品於顧客有要求時所作的相關作業均屬之. 2.2供應商材料的核准依據《料件批准作業辦法》執行. 3、權責: 3.1研發部:負責PAP文件之匯總與送審。 3.2品保部:協助PAP有關量測數據的提供。 4﹑定義: 4.1PAP: Production Approval Process 生產件核準程式。 5、作業內容: 5.1執行核準時機: 5.1.1新生产件或產品。 5.1.2於矯正前已送件零件之不合格情形後。 5.1.3經設計、規格或材料之研發變更而修改後之產品。 5.1.4若以書面方式同意免除時方可不執行PAP,但仍應更新個別生产件PAP核準案資料,資 料內容應包含核準者姓名與日期. 5.1.5使用其他替代品或物料以生產先核準的生产件。 5.1.6使用新的或修改後之模具、檢治工具、所生產的產品。 5.1.7重新組合之模具或設備所生產的產品。 5.1.8以變更後之作業方法或制程所生產的產品。 5.1.9模具或設備移至其他廠區生產時。 5.1.10零件、物料或服務(如測試/維修)分包商變更時。 5.1.11模具經過12個月(或更久)未被使用而重新使用時。 5.1.12被顧客以品質因素要求暫停交貨時。 以上從第四條開始的各條, 如果顧客沒有特別要求(負責產品批准部門同意)時,可以免 於提交產品批准。但生產件批准所涉及的檔均需按實際情況進行評審和修訂,以反映當 前的情況。必要時只傳《產品驗證報告(FAI)》給顧客批准。 5.2生产件核準時的要求: 5.2.1顧客生產件核准要求調查:當顧客要求提供新的樣品或者新產品重新打樣時,研發部 門發出《顾客PAP要求資料調查表》到顾客相對應的部門,瞭解顧客生產件核准要求, 並按顧客要求執行. 5.2.2實物:兩個樣品零件或依管制計劃規定之數量(供方保留標準樣件)。 朝 貴 電 子 原 件 制 造 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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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PPAP 管 理 程 序 CKM-P0203 制定單位 制訂日期 版本 研發部 2009.7.31 B1 頁次 2/4 5.2.3提供產品核准的檔案資料可能包括以下或多項: ① 可銷售產品記錄――有專利權的子零件/詳細數據 ――所有其他子零件/詳細數據 ② 研發變更檔案(如果有); ③ 顧客研發批准(如果被要求); ④ 設計FMEA; ⑤ 過程流程圖; ⑥ 過程FMEA; ⑦ 全尺寸測量結果; ⑧ 材料、性能試驗結果; ⑨ 初始過程研究; ⑩ 測量系統分析研究; 11 合格試驗室文件; ○12 控制計劃; ○13 零件提交保證書(PSW); ○14 外觀批准報告(AAR),如果適用; ○15 散裝材料要求檢查清單(僅適用於散裝材料之PAP); ○16 生產件樣品; ○17 標準樣品; ○18 檢查輔具; ○19 符合顧客特殊要求的記錄; ○所有提供給顧客本工廠之記錄資料均需記錄於表單《顾客PAP要求資料一覽表》中。 5.3送樣等級:等級可分為下列五級,依據顧客要求執行,顧客未明確要求的依第一級執行。 5.3.1第一級:只要提出保證書(外觀件另需附外觀承諾報告)給顧客。 5.3.2 第二級:提出保證書、樣品及部份佐證資料給顧客。 5.3.3第三級:提出保證書、樣品及完整佐證資料給顧客。 5.3.4第四級:提出保證書及完整資料給顧客。 5.3.5第五級:於供應商現地審核保證書、樣品及完整的佐證資料。 5.4核準過程要求說明: 5.4.1所有圖面均須與尺寸量測結果一並提出。 5.4.2如果生产件使用特定之檢查或測試設備,則顧客要求時與送件時一並提出,本工廠應驗 證所有量具均符合需要,而且有責任將此類量具維護至生产件壽命週期終止,顧客若有要求時應進行R&R、準確性、線性及穩定性研究。 5.4.3外觀核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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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PPAP 管 理 程 序 CKM-P0203 制定單位 制訂日期 版本 研發部 2009.7.31 B1 頁次 3/4 5.4.3.1如顧客有指定之外觀零件均須執行外觀核準或限度樣品,無此項要求時,不作此管制; 5.4.3.2量測樣品中應有一個樣品標明為主要樣品。 5.4.3.3若有任何一項量測超過規格要求,則不可送件申請,採取矯正措施直到所有尺寸均符合要求,若仍不符合,則應與顧客類似之生產性生产件核準小組連絡。 5.4.3.4零件應量測其凈重,主要目的為分析最終產品之總重量,故不可包括運送時防護包 裝或組立輔助工具,凈重量測時應取十個產品一起稱重後取其平均值,數值需保留四 位小數(單位:Kg)。 5.4.4《零件提交保證書》: 5.4.4.1全部要求符合則填入保證書。 5.4.4.2不同生产件應有個別之保證書。 5.4.4.3某些欄位不一定要填,依顧客決定填寫。 5.4.4.4當確認全部要求均符合,而且所有要求之檔或樣品均已備妥,則研發部主管於保證 書簽名。 5.4.4.5所有涉及料件,如客戶有特別要求時,就適當提供相關IMDS材料報告. 5.4.5多穴型模具每一穴的樣品均應量測,但應指出哪一穴的樣品被送樣核準。 5.5記錄及樣品保存:保存至種型結束+2年(不管送件等級為何均應保存所有PAP要求項目含 尺寸量測記錄,初期制程能力研究,功能測試記錄及樣品),但新核準樣品可以取代原來 核準樣品,核准樣品上需注明核准日期,而且若核準樣品尺寸太大可經顧客同意以另行方式保存。 5.6生產性生产件核準結果: 5.6.1送樣等級被列為第一級者,只要必備檔被核準了即視為通過生產性生产件核準程式。 5.6.2顧客核準前不得交貨,核準結果區分為下列三種情況: 5.6.2.1核準:生产件滿足所有規格及要求,可以開始正式交貨。 5.6.2.2暫時性核準:在限定時間內或數量基準下同意配合生產需求進行交貨,暫時性核準之 先決條件為: ① 已明確定義出不符合事項的真正原因。 ② 顧客已核準矯正預防措施計劃。 ③ 需要再送件申請核準( 除非顧客通知已依本工廠提供零件執行設變). ④ 在規定期間內或數量,若仍不符合核準之矯正計劃,則顧客會判退件,並不得交貨。 5.6.2.3退件:正式量產交貨前,應重新申請核準 。 5.7顧客特定之PAP要求於合約訂定時規定,並由研發部建立《顧客PAP要求資料一覽表》作為執行依據。特定之要求應進行適當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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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M-P0203 研發部 2009.7.31 B1 4/4 5.8以上規定系統針對已經宣告要求本公司執行TS16949或者汽車產品的顧客,若要求執行PAP時,則依其需要進行送樣核準即可.但下列情形仍應由研發部執行廠內PAP,可不需填寫<<生产件提交保證書>>(Part Submit Warrant): 5.8.1新開發完成之產品於量產投入以前. 5.8.2設計與研發變更以後. 5.8.3協力廠商變更後 5.8.4如有5.8.2及5.8.3之情形時,可只執行變更項目之確認,並更新PAP檔案. 6﹑相關文件 6.1生產性生产件核準程式(PAP)參考手冊. 6.2 CKM-P2101 <<顧客之特定要求管理程式>> 6.3 CKM-P0403 <<控制計劃>> 6.4 <<料件批准作業辦法>> 7﹑表單/記錄: 7.1控制計劃 7.2產品驗證報告(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Report) 7.3產品功能測試報告 7.4潛在失效模式效應分析 7.5零件提交保證書(Part Submit Warrant) 7.6顧客PAP要求資料一覽表 7.7顾客PAP要求資料調查表 8﹑附件: 8.1提交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