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刑人员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且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收到判决之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程序:
1、原告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离婚。2、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答辩。
4、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一、异地离婚如何去办理呢
异地离婚的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具体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一方向被告住所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原告要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起诉。
二、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决定立案后,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安排开庭审理。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五、作出是否专业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时该怎么办才好?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起诉离婚:原告向人民进行起诉,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予以受理,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有管辖权的进行开庭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审理结束后,宣判判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