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离婚如何起诉
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起诉离婚。
(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起诉离婚。
(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是无权管线的。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办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起诉离婚流程有什么
起诉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原告、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住所,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和理由,写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原因离婚。投诉,但最后一个地方必须签名;
2、到基层或住所所在地县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提交两份民事投诉、结婚证、夫妻身份证、子女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应携带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据需要提交两套复印件。
三、与服刑人员离婚程序
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
而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同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在对于被告被监禁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当然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