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和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 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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