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的法人资格,但经总公司授权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的保护。
一、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分公司是没有具有法人定位的公司,并不属于法人,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分公司没有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的财产,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其并没有承担债务的能力。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单独作为被告
分公司不可以单独作为被告。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可以参与诉讼,其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不能作为单独的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是法人吗
分公司不是法人。原因具体如下:
1、分公司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所以也不是法人;
2、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4、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