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编教师属于国家公立学校的老师,这类教师教育部明确要求不能在外兼职,或者叫有偿补课。教育部就已经明文规定了老师在课余时间是不行参加有偿补课的,也不能在任何的校外教育机构当补习老师,否则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为主管理的。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