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丹巴古碉群——然卡碉等22座碉楼修
缮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 【公布日期】2020.03.25
• 【文 号】文物保函〔2020〕379号 • 【施行日期】2020.03.25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丹巴古碉群——然卡碉等22座碉楼修缮方案
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379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丹巴古碉群——然卡碉、沙勒家碉等22座碉楼维修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川文物〔2019〕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然卡碉等22座碉楼修缮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病害勘察,深化病害成因分析。补充历史和现状照片比对分析;针对各个碉楼补充详细的地质勘察报告和结构稳定性计算;对于地面现存有堆积物的碉楼,应在施工前清理地面后及时对基础进行补充勘察和评估,明确碉楼开裂、局部垮塌等是否与基础有关。
(二)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准确认定各单体工程类型。补充碉顶修复高度和形式的依据,对无法判断原有高度的、或垮塌较多的碉楼宜保持现状高度;部分碉
楼应考虑加强其整体刚度,如增设钢构造柱及圈梁等;进一步优化钢结构加固设计、构件选型、节点及表面处理,避免影响碉楼外观。
(三)完善修缮措施。进一步明确裂缝拆砌范围和相关技术要求;明确灌浆材料和工艺;细化完善纠偏措施,细化本体预加固措施和施工监测方案;细化基础修缮和底部排水措施;补充必要的环境整治措施图。 (四)进一步校核完善文本和图纸内容。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