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 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 单位预算是指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和资金使用方向,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收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性资金收入等。相关科室和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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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预算收入的预测、计划编制与分解、征收、考核、分析、退库、减免、调节基金筹集、专项资金征管等工作。
支出预算编制在保障公共支出的前提下,按照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要求,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妥善安排好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市驻区机构执行按预算分月拨款,对于特殊事项年初未编制进预算内的款项需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单独审批,进行预算调整。
编制的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应坚持收支平衡原则,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综合平衡,并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报领导办公会审核、主任批准、财务核准备案。认真组织对部门预算的审核、汇总及上报批复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预算业务控制是通过建立健全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预算业务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加强内部审核审批等控制方法,对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环节实施的有效控制。
预算业务管理机构包括预算业务管理决策机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
第七条 成立由单位领导、财会科室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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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7.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8.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 成立由财务科室负责人组织领导,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科室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督促各相关科室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科室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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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汇总审核各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建议数,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订后对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组织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至各业务科室。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向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8.汇总审核各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订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以各业务科室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科室代指),组织开展本科室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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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科室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
2.按照财务的要求及本科室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十条 归口管理
承担单位内部跨部门的经济业务及相应的经费支出的指导、审核职能、即业务科室拟提交的预算建议数由归口管理部门先进行审核后,再由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汇总平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1.负责汇总审核其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基础资料、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和细化调整数。
2.负责归口审核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执行申请和预算调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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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4.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预算业务岗位
预算业务包括预算编制、批复、执行、分析、绩效管理、决算、监督等岗位。
预算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等。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三条 财务科室应按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内容、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业务科室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科室或本岗位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内容,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
(二)财务对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建议数,根据业务科室的具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财务科室对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是否符合人员定额、实物定额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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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等要求,是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等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形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四)财务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五)审批后的预算草案,由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单位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由于外部环境、国家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必须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调整。
1.业务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内容,报财务审核。
2.财务审核汇总,形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提出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集体研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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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预算与决算分析
第十七条 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财务应定期通报各业务科室预算执行情况,重点通报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对外投资等重大预算项目执行情况。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十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各部门采取恰当方式及时向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执行差异及对预算目标的影响。
第二十条 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应加强决算的财务分析工作,对决算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科学分析,并充分运用分析结果来促进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 决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财务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二十三条 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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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符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财务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情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达到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并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七章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六条 业务科室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情况,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订本科室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报财务审核。经财务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
第二十七条 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科室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科室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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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科室,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科室,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八章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重点审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单位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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