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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门诊患者突发猝死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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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门诊患者突发猝死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应急预案

1.门诊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巡视就诊及候诊患者,遇病情危重者,仔细询问病情,及早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引导、护送至相关科室及急救中心。

2.导医和保卫科人员应加强对进入大厅患者的巡视,分诊护士应及时巡视候诊患者病情变化,遇急、危、重患者提前诊治,情况危急者应立即送急救中心。

3.门诊综合治理中心备齐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医护人员一旦发现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应迅速做出判断,立即通知当日值班的内科或外科医师,进行现场急救。

4.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注意互相紧密配合、有条不紊,严格查对,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并认真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安慰等心理护理工作。

5.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6.抢救无效死亡,协助家属将尸体运走,并向门诊部、医务部或总值班汇报抢救过程;在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对候诊患者及家属进行安抚。

二、程序

注:

1.门诊所以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患者突发猝死的急救流程。

2.门诊综合治疗中心备有常用抢救物品和药品(简易呼吸机、氧气、吸痰器、喉镜、抢救车)。

3.一日手术中心备有抢救器械(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气管插管、急救箱)。

4.如有必要可请麻醉科医师配合抢救。内、外科值班医师见排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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