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渣土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渣土车应具备合法的营运手续,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 车辆所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六条 车辆所有人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 渣土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运行轨迹可实时监控。
第三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 驾驶人员应具备合法的驾驶证,且具备渣土车驾驶资格。
第九条 驾驶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掌握渣土车驾驶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驾驶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第四章 运输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渣土车运输前,驾驶人员应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 渣土车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超速、超载、超限。
第十四条 渣土车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密切关注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第十五条 渣土车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应保持车辆清洁,防止渣土撒落、扬尘。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发生安全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交通、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车安全运输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XX市交通运输局、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