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新老教师帮扶协议
为切实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使新上岗的教学人员尽快进入角色,规范课堂教学,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施青年教师老带新的导师制度,为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职责
1.导师应对结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的指导。
2.导师应主动关心结对青年教师的学习、工作,并使其能在较短时间内熟悉所教课程内容。每学期在本院范围内开设一节汇报课。
3.导师每月至少要听结对青年教师一节课,听课时做好详细记录,课前帮助其钻研教材、备好课,听课后提出评估意见,定期检查、指导作业批改情况。
4.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科研工作,对青年教师的科研进行全面的设计与指导。
5.指导期限满一年,导师要对结对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等诸方面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二、青年教师职责
1.青年教师应虚心好学,主动向导师请教。特别在教学计划制订,新课授课方法上要主动征求导师意见,课后要自我评价,小结优缺点,认真写好“教后记”,不断改进教学。
2.青年教师每月至少要听导师二节课,认真学习导师的课堂教学艺术,听课时作好详细记录。
3.青年教师应主动参与导师的各个教学环节,做好导师的助手。
4.青年教师应努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要求,并配合导师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5.期过一年,青年教师应对自己一年教学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递交导师审阅。 三、制度保障
1.学院从工作环境、物质条件上尽力创造尊重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良好氛围。 2.每年评选“新老帮扶奖”,奖励一年来在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活动中成绩显著的优秀“师徒”。此奖项分一、二等奖,奖金另定。
3.同等条件下,优秀“师徒”的晋级、职称学院将优先推荐申报。
4.青年教师是指教龄不满三年35岁以下的教师,连续指导不超过2年,2年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取消课堂教学资格并交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处理。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办公室1份,教研室1份,师徒各1份。
导师(签字) 青年教师(签字)
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年 月 日
体育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日志 (指导教师用 每学期末上交)
指导教师 被指导 教师 指导内容 职 称 到本单位时间 所属教研室 专业方向 时 间 工 作 记 录 意 见 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05年8月制
体育学院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 (被指导教师用 每学期末上交)
听课班级 课的类型 部分 准 备 部 分 技术□ 理论□ 实验□ 时教学内容 间 任课教师 教材内容 组织教法 教学效果 备 注 教 学 过 程 基 本 部 分 结 束 部 分 听 课 小 结 听课人 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05年8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