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环保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要求
⑴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或生产副经理主持;
⑶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参会人员为项目领导、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和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项目领导同意另行派人参加。要求其他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同意,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通知。 2、安全生产会议职责
⑴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湖南省高管局、安监局、上级公司、工作站、监理处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⑵作业队汇报所属施工区域的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⑶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和点评;
⑷项目部安全领导讲话,分析项目部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计划,提出应对措施。
3、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