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
被告: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
负责人: 该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 元;
2、判令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 元;
3、判令被告支付护理费 元;
4、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
5、判令被告支付必要的营养费 元;
6、判令被告支付后续治疗费 元;
7、判令被告支付伤残鉴定费 元;
8、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费 元;
9、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医疗器械费 元;
1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车费、被告车辆保全费和保险费 元;
12、律师代理费 元由被告承担;
1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被告 驾驶车牌号为: 的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xx县xx路加油站路段处时,与同向行驶的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 县交通大队做出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xx县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期间,原告积极与被告协商,但被告xx拒不依法为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县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