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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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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资料 一、选择题:

1、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人类环境。 2、按照环境的形成把人类环境分成:①自然环境;②人工环境。 3、按照环境的功能把人类环境分成:①生活环境;②生态环境。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①大气环境;②水环境;③土壤环境;④生物环境;⑤地质环境。 5、美国《国家环境法》规定空气和水包括:①海域;②港湾;③河口;④谈水。 6、美国《国家环境法》规定陆地环境:①森林;②干地;③湿地;④山脉城市;⑤郊区;⑥农村环境。 7、《苏联自然保》中规定必须保护的自然客体有:①土地;②矿藏;③水(地面水、地下水和土壤水);④大气;⑤森林和其他野生植物、居民区绿化林木;⑥典型景观、稀有的名胜自然客体;⑦疗养区、森林公园保护带和市郊绿化区;⑧动物(有益的野生动物群)。 8、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以分为:①有限资源;②无限资源。

9、有限资源分为:①可更新资源;②不可更新资源。

10、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11、生态学研究的中心课题:生态系统。

12、生态系统的组成:①生产者;②消费者;③分解者;④无生命物质。

13、生态系统的功能:①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②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14、把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次生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有国家称为“公害”。 15、环境与资源保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领域,是为了说明环境与资源保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的调整所在。 16、环境与资源保的特征:①综合性;②技术性;③社会性;④共同性。 17、环境与资源保的目的: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了本法。 18、环境与资源保的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19、环境是个中介物,离开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就没有了环境与在资源保律关系。 20、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非物质关系。 21、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主体包括:①国家;②国家机关;③企业事业单位;④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22、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客体中的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

23、工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第一代环境污染。 24、从新中国成立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兴起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孕育和产生时期。

25、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第一次把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规定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从所有权方面确立了全民所有的原则。

26、1951年我国第一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

27、1956年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是我国第一个对防治工业污染作出的法规。 28、1973年 8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9、第一次向全国发出注意环境污染的警告是因为官厅水库及北京西郊污染。 30、1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31、环境与资源保体系的构成:①关于环境与资源板胡的规定;②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③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律规范。

32、1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33、单行环境与资源保规一般都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34、土地利用规划法:①国土整治法;②农业区域规划法;③城市规划法;④村镇规划法。 35、我国环境标准主体包括: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36、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包括:①检测方法标准;②标准样品标准;③基础标准。

37、我国第一综合性的国家排放标准是1973年制定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38、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①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②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③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39、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哪个律规定的:物物相关律。

40、关于禁止渔、猎期的规定是哪个律规定:负载定额律。 41、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及其对立法的指导意义;①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破坏人类生存的环境资源基础条件;②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结合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42、环境资源管理的原则:①综合性原则;②区域性原则;③预测性原则;④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43、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44、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指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 45、1998年机构调整中,国家环保局升格为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撤消了环境委员会。

46、环境与资源保的基本原则;①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协调原则;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③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④公众参与原则。

47、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是在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的。

48、首次提出预防为主、防重预治是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提出的。

49、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我国单行法中的体现:①《环境保》②《海洋环境保》;③大气污染防治法》。

50、三同时制度是为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

51、1970年3月,在东京召开的一次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上,一位美国环境法教授提出了环境理论。

52、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的城市有:①直辖市、省所在地城市;②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

53、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预断性的评价。

54、污染控制法的支柱是许可证制度。

55、申请缓缴排污费,缓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56、排污费的使用:①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②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③污染防治新技术;④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57、提高征收排污费的因素:①物价指数的变化;②环境要求的提高;③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④不同地区、不同流域应有所不同。

58、经济刺激的形式有;①财政援助;②低息贷款;③税收。 59、《环境保》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的措施:①加收超标排污费;②处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60、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1小时之内报告制。

6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

62、自然资源权属制度包括的内容;①自然资源所有权;②自然资源使用权。 63、自然资源所有权主要表现: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④处分。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①法定取得;②强制取得;③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

65、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客体是无限的,国家可以取得并成为任何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66、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是取得主要方式:①法定取得;②天然孳息;③开发利用。 67、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

68、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①开发利用;②继承。

69、引起自然资源使用权终止是主要原因:①自然原因;②开发利用完毕;③因期限届满;④闲置或弃置抛荒;⑤非法使用或转让而被强制终止;⑥因主体消灭。

70、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71、自然资源费;①开发使用费;②补偿费;③保护管理费;④惩罚性收费。

72、国际标准组织(ISO)于1987年制定并在世界范围内实施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1992年又组织制定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 73、我国环境标准的五类是: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③环境监测方法标准;④环境标准样品标准;⑤环境基础标准。

74、我国环境标准的二类是:①国家级;②地方级。

75、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

76、环境基准表明某一污染物的剂量和它所引起的客观效应之间的关系。

75、在行政处罚中,使用最多的是罚款。 75、《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两种时效: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15天;②直接向人民起诉的,诉讼时效为3个月。 76、《环境保》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起诉。 78、传统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主观上具有过错;②行为的违法性;③损害结果;④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79、不可抗力的情形:①自然灾害;②某些社会现象。 80、刑事责任的构件要件:①犯罪主体;②犯罪客体;③犯罪的客观方面;④法制的主观方面。

81、直接的防治方法是通过污染源的行政管理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82、法律的方法在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的预防、治理和救济等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①指引;②预测;③评价;④警示;⑤教育;⑥管理。 83、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最终的目标就是要使污染物以及有害物质的排放达到国家环境标准规定的要求。

84、按照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可以将大气分为:①煤气型污染;②石油型污染;③特殊型污染。

85、按照大气污染的范围,可以将大气污染分为;①低空污染;②高空污染;③全球污染。 86、我国大气污染中烟尘排放量和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都来自于燃煤。

87、控制型大气污染将长期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 88、我国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1996)是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并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为: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②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③特定工业区。 、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①大气污染排污收费制度;②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制度;③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定制度;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度;⑤大气环境质量公报制度。

90、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①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特征;②主要污染物的 ;③污染危害程度。 91、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有:①海岸工程;②海洋石油勘探开发;③陆源污染物;④船舶;⑤倾倒废弃物。 92、《海洋环境保》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93、倾倒许可证分为:①紧急许可证;②特别许可证;③普通许可证。

94、采取与实际的或者可能发生的损害相称的必要措施: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

95、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

96、1995年,针对淮河流域水污染极为严重的情况,发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97、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要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98、在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范中率先规定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99、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100、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101、我国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颁布的第一个综合性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是;1982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02、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15dB。 103、工业噪声源也被称为是“固定噪声源”。

104、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①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②罚款;③责令停业;④搬迁;⑤关闭。

105、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①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即“三化原则”;②全过程管理原则;③分类管理原则。 106、2003年6月,全国常委会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07、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规定:①核设施的管理;②核技术利用的管理;③铀(钛)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管理;④放射性废弃物的管理。 108、在农药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农药管理条例》。 109、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那些方面;①防治卫生害虫;②不得用于蔬菜;③瓜果;④茶叶;⑤中草药材。

110、自然资源的特征:①可使用性;②相对性;③整体性;④地域性;⑤有限性。

111、被称为“财富之母”的是“土地资源”。 112、国家根据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①农用地;②建设用地;③未利用地。 1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耕地的80%以上。 114、法律规定控制建设用地的措施:①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②严格征地审批程序;③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④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

115、水资源规划分为;①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②流域规划;③区域规划。 116、水土流失的侵权行为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制。

117、我国把森林权分为:①国家林权;②集体林权;③机关团体林权;④公民个人林权。 118、林业建设的方针: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 119、全国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为30%。

120、2002年12月25日发布了《退耕还林条例》。 121、退耕还林原则是生态优先原则。

122、我国所称的草原包括草山、草地。草地又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 123、草地所有权的分为:①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②集体所有。

124、所谓渔业资源主要有鱼类、贝类、海藻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类以及其他类。 125、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 126、矿产资源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征。 127、我国的矿产资源实行单一的所有权制度,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28、矿产开采的专率:①开采回采率;②采矿贫化率;③选矿回收率。 129、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30、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制度:①名录制度;②分级保护制度。 131、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的类型有:①资源管理保护区;②自然遗迹保护区;③科研保护区;④管理的保护区;⑤文化景观保护区。 13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133、自然保护区的分级规定: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②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134、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分为:①省级;②市级;③县级。 135、自然保护区分为:①核心区;②缓冲区;③实验区。 136、全球性多边条约经常采用的模式:框架条约+议定书+附件。

137、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国家仍然是最基本的主体。

138、1948年世界上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国际组织——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宣告成立。

139、1992年6月在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三个文件:《里约环境与发展宣告》、《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二个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140、1987年联合国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明确提出在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41、关于最早利用淡水保护的文件是《国际河流利用规则》(简称《赫尔辛基规则》)。 142、194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 143、生物多样性是指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二、名词解释:

1、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2、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 3、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4、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5、生态平衡:是指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

对稳定的状态。

6、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文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的灾害。

7、环境:是指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机物质。

8、环境科学:是一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

9、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0、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11、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内容:是摘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12、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3、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4、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四项原则。

15、许可证制度: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下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

16、在环境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

17、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担的一系列规定的规范系统。

18、法定取得: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它是我国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19、强制取得:是指国家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凭借其依法享有的公共权力,不顾所有人的意志,采用国有化、没收、征收、征用等强制手段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0、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终止:是指由于某种原因或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自然资源使用权人丧失使用权的情况。

21、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体系中一个的,特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22、大气污染:是指大气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大气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拨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大气质量恶化的现象。 23、海洋环境污染:是指危害海洋环境的最紧迫问题,是人类活动影响海洋环境的主要表现;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是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24、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5、所谓“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6、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7、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28、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是土地。

29、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和文化历史遗产的保留地,是自然和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

三、简答、论述题、案例分析。 1、人类同环境的关系最基本可以概括为:①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②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论述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P18) 人类社会的发展,受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素的影响,如人口增殖、粮食需求、工业化、城市化、资源的消耗、生态与环境的变化等。同时,这些因素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物物相关、互为因果的网络。所以,要解决人类的环境问题,就要在复杂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于之联系和制约最为密切的是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四个方面来看。 ①资源: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环境要素。所以,在环境与资源保上,常把保护环境同合理利用资源看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把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并提。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一个国家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状况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人类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就必须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和养护。但人口的激增、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刺激了对资源的需求量。尤其是我们国家,人口基数和快速的经济发展使有限的资源更加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②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人口问题有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殖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增长过快,会刺激需求和生产,从而破坏人类环境系统的总平衡,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是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它引起了粮食紧张、资源破坏]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尤其在我国,人口过度增长对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构成巨大压力。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不很高的情况下,为保证衣食住行的基本需要,不得不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毁坏自然环境。

③发展与环境: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个方面,而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尤其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保障和改善人类的衣食住行的生活需要是发展的主要目标。

总之,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 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从生态学的原理来看实际上是人类——环境系统所进行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关系,不管它们之间物质与能量交换如何错综复杂,在物质和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之间最终都要保持平衡。

3、简答环境科学的主要任务:①探索全球环境的演变规律,包括环境的基本特性、结构、演化机理和规律,目的在于使人类改造环境的活动符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使其朝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避免向不利方向发展;②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研究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环境的物质循环如何保持动态平衡,使人类与环境能够协调发展;③研究环境变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包括环境退化的原因,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④研究区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综合防治措施,包括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等。

4、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定义: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②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被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③环境与资源保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5、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特征:①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②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③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6、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要素:①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主体;②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内容;③环境与资源保律关系的客体。 7、环境与资源保的三项任务:①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8、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成为的法律部门的必然性;①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承担保护和管理环境的职能;②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段;③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与资源保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 9、论述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①提出的协调发展的方针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而且进一步具体化了。提出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战略任务,要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于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对于解决环境问题来

说,这是从根源上去解决,不是从病状上去解决,因而是一种治本的措施;②三项建设做到三同步,是协调发展是具体的要求;③三种效益的统一,是针对过去各项建设中只重视经济效益提出的,从理论上说是正确的,但实际贯彻起来却很复杂和困难;④贯彻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⑤贯彻制定环境保护计划;⑥贯彻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

10、论述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的含义和作用;①预防为主。是指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②预防为主,不是代替治理措施,也不是治理不重要。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作到防治结合;③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则可以尽量避免环境损害或者将其消除于生产过程之中,做到防患未然;而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则通过各种净化治理措施,达到环境目标的要求;④把一种投资少、收效大,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把三种效益统一起来的卓有成效的措施;⑤贯彻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⑥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

11、简答开发合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①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是强制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责任的一项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②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③污染者治理,是指环境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的环境进行治理;④在法律上确定“污染者治理”原则,目的就在于明确污染者的责任,促进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⑤为了有效地贯彻开发者养护的原则,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与养护的责任;⑥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⑦采取污染限期治理的措施。

12、国际上多数国家公认的污染者应承担的费用:①治理污染源的费用;②恢复被污染者的环境费用;③损害赔偿的费用。

13、简答公众参与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和贯彻:①公民的环境权;②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③公民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14、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作用。①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特别是控制土地使用权,就能从总体上控制各项活动,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②通过国土利用规划来实现合理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变被动治理的极好方法。对于环境管理来说,它是一种积极的、治本的措施,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先进的管理制度。

15、简述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③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里的运用。

16、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公开信息的规定:①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有利于公众知情的方式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含环评报告简本);②在环评进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要求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10日;③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含环评报告书简本)与审批结果。

17、简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问题作了如下规定:①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②各级的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③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④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8、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分为:①申请;②审查;③决定;④监督;⑤处理。 19、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和作用: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征收排污费是调动企业加强管理和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征收排污费的办法是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从外部给企业一定的经济压力,使排污量的大小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联系起来。企业为了不交或少交排污费,就必须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过程各个岗位的环境责任,降低原材料消耗,开展对污染物的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使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减少。征收排污费制度明显促进了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并收到了很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征收排污费的范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条例规定缴纳排污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或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原有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保标准的,自建成或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21、排污费的征收方法:①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加倍缴纳排污费;③依照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其排放的种类和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放费;④依照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产生噪声污染损害 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22、简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综合协调机构:①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地方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②成立了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论述我国排污费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①我国目前确定的收费标准普遍低于正常环境污染处理费,因为成企业交费购买污染权和破坏权、重生产轻污染治理的不正常现象;②排污收费标准缺乏灵活性,不符合我国的现状,由于我国目前东西部地区,沿海与内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较大差距,一味地坚持一个标准,其结果可能会导致有的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收费难,或更加加阻碍了其经济的发展,而对于相对发达的地区又起不到因有的效果, 从整体上导致一种不公平 事实发生;③排污收费标准征收面还不完全,对许多人造成环污的方面,仍然没列入收费标准之内,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控制保护和环境保的执行;④针对污染物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对策,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一种更加灵活的排污收费制度,针对更多污染物征收排污费,以便更好地实现排污收费制度的功能。 23、论述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①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国家在制定环境计划和规划时,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环境目标和一系列环境指标。同时,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也国家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②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是判断某地区环境是否被污染,只能以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环境只浪标准也是判断排污者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参考标准;③污染物牌坊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超标排污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要承担一系列法律后果。合法排污者只有在其排污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时,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⑤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在环境标准体系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及从事环境管理工作中时,必须注意研究这三类标准,并严格按它们的规定行事,其他环境标准才会发挥其作用。 24、试论述无过错责任原则(案例分析):无过错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制。既便符合国家排污标准,也要承担责任。

25、论述实行无过错责任制的原因:①绝大多数污染损害都不是出于污染者的故意或过失,而且危害范围相当广泛。在这种情况,重要的是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不

是考虑污染者主观上有无故意和过失。②污染企业的经营和获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污染环境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基础上的。③不论加害者有无过错,由加害企业是收益中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才符合公平原则。由此,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用无过错责任制取代过错责任制,已成为很多国家环境立法中的通用原则。

26、论述无过错责任的负责条件;负责条件,是指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时,因有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条件而不承担民事责任。①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也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民事主体并无责任,如果令其承担责任,既有违立法目的,也有失公平。但环境与资源保要求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排污单位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后,仍不能避免损害时,排污单位才能免除民事责任;②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水污染损失是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就是说,损害的发生原因是受害人自身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致害人则可以免除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排污工厂附近的农民,故意引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造成农田减产后,靠向工厂索赔吃“赔偿饭”。这种情况,排污单位则不承担责任;③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④在环境与资源保中,不把侵犯行为的违法性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从事了“致人损害”的行为并发生了危害后果,即使行为是合法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27、为什么要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①一般侵权行为大多数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环境侵权则要通过“环境”这一载体,再作用于人体和财产,其原因关系不容易直接和立即显现出来;②环境侵权的原因事实 排放于环境的各种污染物。对于形形色色诸多污染物的性质、毒理及其在环境中迁移、扩散和转化的规律,以及它们对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尚不能很快作出科学说明,甚至还有很多未被人们认识。因此,也很难取得因果关系的直接证据。污染物在环境中具有潜伏性和积累性,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可能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差,有的数月甚至数年这种时空的延伸也使因果关系的认定为困难;③很多污染是多因子复合作用的结果,致人生病也可能有多种原因;④在环境侵权中如果一定要坚持严密科学的因果关系证明,很可能陷入科学争论和裁判难决的泥沼中。这便剥夺了受害人的请求而得不到救济。因此采用了因果关系“推定”的原则。 28、论述海洋环境保的监督管理:海洋是一个整体,海洋环境保护需要统一的监督管理;海洋又是个综合的环境系统,其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①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保护工作。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③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④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⑤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9、简述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行政管理:①各级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职责;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机构。

30、简述保护耕地的规定:①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②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③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④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⑤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的土地;⑥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31、简述水资源的基本原则:①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②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度表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②顾原则;③节约用水原则;④总量控制标准是由环境特点、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环境容量排放标准,通常用容32、关于水土流失管理制度的量表示或将总量限额转化规定:①水土保持规划制度;浓度表示;③总量控制标准是②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制较浓度标准更为科学的标准,度;③水土流失监测和公告制通常情况下采用总量控制标度;④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准,更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时”制度;⑤水土流失治理的要求。

行政代执行制度。 33、关于森林保护措施的规定:①建立林业基金制度;②建立封山育林制度;③建立群众护林制度;④建立森林防火制度,防治森林火灾;⑤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制度;⑥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⑦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出口管制制度;⑧征收森林植被复费;⑨实行退耕还林制度。

34、关于规范渔业养殖的措施有;①实行渔业养殖使用证制度;②鼓励和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③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④限定捕捞场所、时间、方法和工具。

35、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制度有:①矿产资源规划制度;②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制度;③采矿许可证制度;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36、矿产补费制度的意义:①矿产补偿费制度则是关于矿产资料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②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③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④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37、关于防止检疫对象传入的措施规定:①禁止某些物品进境;②对可能传入的重大动植物疫情采取紧急预防措施;③实行检疫审批制度;④严格进境口岸检疫;⑤实施过境检疫;⑥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⑦对国内植物调运实行检疫证书制度。

38、保护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措施:①明确管理,设立管理机构;②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进行破坏景观的建设;③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④在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得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破坏。

39、简述浓度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的区别:①浓度是根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制定的,用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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